邵武市整治户外广告优化城市环境
一是厘清管理制度,明晰部门职责。制订印发《邵武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城市户外广告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城区内统一由市住建局监督、运行和管理;明确广告设置发布审批时间、审批流程、设置时间,要求审批时间不超过7天,设置工作时间不超过60天,广告闲置时间不得超过15天;明确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时间,要求中标广告位一般不超过三年,T型立柱广告、电子显示屏、站台广告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因政府发布公益广告使用商业广告位使用期限时,按照实际天数,采取1∶1.5的比例返还天数,顺延至合同期满。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从营造城市的亮点、 解决市民关注的热点、实现长效管理的要点入手,通过电视台、网络、报纸宣传、电台广播、发放文明倡议书、LED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住建等职能部门相继召开了广告业主、广告制作商等座谈会,开展以户外广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使全体市民进一步认识到城市环境的重要性,营造良好城市文明创建氛围,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三是成立领导小组,集中力量整治。成立以市主要领导为组长,住建、公安、交通等12家职能部门组成的户外广告设置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在7月至9月15日前对城市建城区内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发布的、不符合城市规划或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乱贴乱画以及从事非法活动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依法拆除未办理规划设置手续或者手续超期的大型广告牌。
四是针对实际情况,细化整治措施。整治工作结合当前实际,按照“亮化、美化、品位化”的要求,不搞一刀切,制定了予以保留、予以收回、限期整改、强制拆除等多种措施,既保证合法商家的利益,又有力打击非法设置广告的势头。
五是有力稳步推进,巩固整治成效。集中整治过程通过再宣传发动、自行整改、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推进。在宣传再发动阶段,对有审批、审批已超期、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公益广告等4类户外广告进行详细摸排,共入户走访登记571户,无主广告33个,发出限期整改拆除通知370份。截止目前,共强制拆除各类户外违规广告牌373块,总面积3100多平方米,有力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提升了邵武城市形象。
(邵武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