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
《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等四项制度
东南网1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按照省委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相关制度常态化、长效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制定出台《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省级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领导外事工作的实施办法》《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4项制度。
上述4项制度是《中共福建省委关于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这一综合性文件的配套制度,分别由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外事办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起草,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总体部署和要求,吸纳了40位省领导和部分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在破除“四风”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举措办法。
其中,《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明确了省级领导每年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的时间次数、工作方式和内容,并提出了严守纪律、用好成果等工作要求。《省级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若干规定》,对省级领导干部出席工作会议和节庆、论坛、展会、会见、接待等活动,作出了是否出席、出席人数等明确规定,并进一步规范、简化了相应的新闻报道。《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领导外事工作的实施办法》,强调坚持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务实节俭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并主动公开信息,规范相应新闻报道。《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对议事机构的职能、设立、撤并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总体上看,上述制度呈现3个特点:一是贯彻中央精神,及时将中央近期陆续下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5项制度与我省制定的4项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衔接、充实,符合中央要求。二是注重发挥领导示范作用,针对省委常委会、省级领导和省级机构而制定制度,形成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三是兼顾继承与创新,把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贯穿始终,对我省“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传统做法给予发扬光大的同时,结合新时期新形势及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省委的新要求,进行拓展丰富,作出若干新规定。
解读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等四项制度,通过对一个个具体的“小问题”制定一系列对省级领导和省级机构的刚性约束制度,从长效上确保整改真正落实到位
“硬约束”,使领导干部作风非改不可
东南网1月22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调查研究隔层纸,政策执行隔座山”“会议节庆疲应付,极大地牵涉精力”……如何让领导干部的下基层、调查研究在方式上更加贴近群众、在效果上更加注重实效,一改以往容易出现例行公事式、走过场的倾向?如何让领导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服务群众?如何防止领导干部超标准因公出访、变相公款旅游等现象的发生?
拓展丰富“四下基层”、坚决砍掉不必要的会议活动、从严从紧规范因公出国并实行量化控制……我省“从上级机关改起,从领导干部改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制定出台《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省级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领导外事工作的实施办法》《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四项制度,力求在破除“四风”问题方面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
“四项制度的制定,是落实中央要求、细化中央相关规定和部署的重要举措。”就群众关注的相关问题,有关负责人对文件进行了解读。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近期还陆续下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五项制度,我省的四项制度及时将中央出台的这五项制度中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等方面的最新规定进行对接、充实,符合中央关于建章立制要“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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