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层基础 争创全国先进
一、简要回顾十年工作,肯定成绩,看清问题
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导向,突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大力实施“六联育人”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工作,创造了“幸福成长工程”、“周末学生班车”、“食宿改善工程”、“流动家长学校”、“星期六体验”、“带法回家”、“道德银行”、“村级德育工作站”等多项在全省产生积极影响的创新案例。成功举办了全省性的经典诵读、“童心向党”歌咏展演活动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现场会,较好地完成了中央和省委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在2011年全国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座谈会、2012年全省“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视讯会议上都作了工作经验交流。2012年我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称号。明溪、永安、沙县荣获福建省首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市)。2013年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中,我市取得97.75高分,居全国第9名,全省第1名。
从十年来的工作情况看,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从近年全国、全省测评反馈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一些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面向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还不能满足未成年人实际需求,部分未成年人教育活动场所运行和管理不到位;社会文化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网吧监管、网络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文化市场净化、德育工作等离群众更高的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在下步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
二、认真做好 2014年工作,明确任务,抓紧抓早
1.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宣传活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过程,落实到幼儿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一要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作为有效载体,体现社会主义文化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和家长的示范引导作用。二要深化拓展“中国梦”主题教育。善于运用现代传播渠道,通过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到实现中国梦之中。要持续开展“老少共筑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五老”、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普通市民讲述可亲可敬可信的追梦圆梦故事,引导未成年人奋发学习、不懈奋斗。三要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大力开展爱学习教育活动,改进教育教学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持之以恒开展爱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劳动中培养独立生活能力。要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四要扎实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历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等各类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学习雷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弘扬民族精神,学习践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2.深化拓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培养未成年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一要突出主题实践。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在清明节、“六一”、“七一”、“十一”等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集中开展思想道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道德教育日常化、生活化。二要推进社会实践。普及学生综合实践教育活动,推动中小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参与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公益活动、益德益智的科研发明和创新创造活动、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道德实践活动;推动未成年人主动参与“满意在三明”主题创建活动,强化实践养成。三要探索教学实践。加强和改进德育教学,开发一批中小学德育优秀地方教材、校本教材、德育精品课、时事政策教育优秀案例。组织开展红色旅游、暑期教育、夏令营、冬令营、参观、瞻仰及考察等活动,使未成年人在参与中接受教育、舒展身心、健康成长。
3.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手段,推进社会文化环境整治,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文化服务。一要开展网络信息环境净化行动。扩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刊播登载覆盖面,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整治网络不良游戏。总结推广“文明小博客”活动经验,评选表彰学校优秀德育网站,为广大未成年人创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二要加大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少儿出版市场专项治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等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三要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发挥好公共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的作用,扎实推进优秀少儿作品创作工程,继续办好电台电视台少儿栏目,加强对优秀未成年人文化产品的宣传推介,推动优秀影视节目上广播、上电视,推动少儿文艺繁荣发展。四要优化学校周边环境。严格执行校园周边行业场所管理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内外商业网点,切实做好校园门口及周边治安、交通等综合保障措施,不断加强对学校周边的水源、大气、噪音等污染源的监测整治。五要加强未成年人校内外活动阵地建设。推动中小学校与纪念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建立馆校合作关系。建立和培育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校外教育活动示范场所、科普品牌活动项目、青少年创新创造工作站、青少年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和课外阅读实践示范基地,加快市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各地要抓好201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和省里配套的课外阅读实践基地建设,总结推广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试点经验,规范学校少年宫自建工作。
4.着力构建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服务体系。要着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一要提升家庭教育服务水平。多渠道举办家长学校,广泛开展“家长教子”活动,深化小公民道德建设和“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讨和示范家长学校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人子女教育的有效方法,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二要提升维权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村、居)”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关工委与政法五家(综治办、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齐抓互动的“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教育帮教失足青少年工作机制。三要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启动未成年人社区教育示范点建设,深化文明单位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挂点社区活动,推动各级文明单位面向未成年人开放内部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落实文明单位每年为未成年人办一件实事的工作要求。四要提升特殊群体服务水平。加强留守、流动、孤残、流浪、贫困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关爱工作,进一步落实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健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专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程,办好市、县特殊教育学校,广泛开展扶贫助学等关爱活动。五要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水平。依托市心理健康辅导站,建立并完善心理健康预警系统和心理援助体系,加强对县(市、区)、社区、学校心理健康辅导站(室)的建设、业务指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提升心理健康辅导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