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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现代文化强国之路
http://wmf.fjsen.com 2014-03-14 10: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专家视点

加强全社会阅读环境建设

长期以来,我国文化设施不足严重制约了民众学习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总量虽然在逐渐增加,但仍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和公众需求。当前,网络虽然使阅读变得更方便,但由于缺乏专业化、大众化的阅读平台,知识碎片化、无序化、过度娱乐化的现象令人担忧,亟须通过加强全民阅读环境建设、倡导全民阅读加以改善。

为此,我建议:第一,要健全专业读书网络,在大力加强图书馆等公共阅读场所建设的同时,引导和支持一些专业阅读网站的建设,做到现实和虚拟阅读空间有机结合、互相增益,创建良好的读书环境;第二,要提供优秀文化作品,这就需要改革文化体制,提供创造优秀作品的制度和文化环境;第三,要提高图书馆等公共阅读机构的服务质量。公共图书馆应学习欧美发达国家图书馆的做法,聘请专家、学者作为客座教授,每周、每月在图书馆做相关讲座,解答青少年在读书及成长过程中的疑问,充当知识导航员。一些大学生和社区志愿者也可以作为这个队伍的有效补充,对少年儿童言传身教。同时,也要从制度上加强图书馆馆员系统性业务培训,使他们既深谙业务技能,又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服务技术。最后,应在全社会倡导经典诵读,使民众充分体验文化的魅力,陶冶情操,提升品位,激发创造力。(河南农业大学副校长 张全国委员)

保护工业遗产刻不容缓

在2013年的调研中,我们看到,一些城市通过制定科学的城市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较好地实现了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同时我们也了解到,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整体上还任重道远:一些历史悠久的工业设施由于无法满足现代化生产的需要而被拆除;一些传统工业企业“关停并转”,大量生产设施被作为废弃物销毁或变卖;在巨大的空间发展需求和土地供给压力下,一些城市对处于市中心和近郊区的老工业基地实施搬迁,代之以新兴产业或房地产开发,原有的工业遗存和历史风貌逐渐消失。当前,如果不抓紧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大量重要的工业遗产将迅速消亡。

由于工业遗产的概念提出较晚,我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尚未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国家层面指导和规范工业遗产保护工作的文件主要是2006年国家文物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其权威性和约束力显然不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为此,建议工业遗产所在地政府切实承担起保护工业遗产的责任,尽快行动起来;国务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业遗产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的法律职责,为基层工作提供指导,为实施依法管理创造必要条件;建议有关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充实完善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内容,抓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文件,使工业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原院长 张廷皓委员)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统筹发展机制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国范围内的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机构基本实现免费开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计划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也得到深入推进。

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公共文化领域的政策法规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公共文化事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但缺乏统筹协调等问题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公共文化服务效益的发挥。

关于如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统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我建议:第一,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由国务院或中宣部召集有关部委,成立由文化部牵头、其他各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构,负责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大项目立项、协调的决策和部署。第二,整合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整合现有资源,逐步将多头投入的文化项目进行一体化管理,以提升服务效益。通过协调机制,在中央和省级层面,提出相互衔接、密切联系的建设标准和发展目标。在市、县以下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做好各项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在基层的统筹实施和资源整合工作。第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由文化部牵头研究制定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要标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国家标准体系,通过标准促进、规范公共文化服务,并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国家图书馆副馆长 陈力委员)(记者 韩业庭 李慧 杜羽采访整理)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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