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专刊
福建省文明办 2014年5月14日
〔公民道德建设〕
我省道德建设着力出实招求实效
近年来,省文明办积极探索推进道德建设的措施办法,针对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多、倡导倡议多、精神鼓励多的现象,努力创新帮扶方式,协调多方力量,在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在继续加强宣传引导的同时,积极探索道德建设新路子,出台了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金融服务道德模范企业制度、道德模范企业产品文明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实在管用的举措,努力在求实效上取得突破。主要突出“四个实”:
一是在方式创新上求实。就是在道德建设的理念、手段上求创新,以抓经济建设的目标量化和项目化的手段抓道德建设。2013年9月全省第三届道德模范表彰活动期间,省委尤权书记、苏树林省长会见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并与他们座谈交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作为极为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省文明委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道德建设工作,并指示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道德建设要“虚功实做”、措施办法要“实在管用”,积极推动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金融服务道德模范企业制度、道德模范企业产品文明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
二是在解决问题上务实。就是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实现了突破,不仅在精神上满足需求,更在经济扶持上形成常态机制。省文明委领导特别注重政策措施的长效实效性,要求政策措施要立足长远,实在管用。为此,参与政策措施研讨和制定的相关单位紧紧围绕“管远”、“管用”这两个基本原则,深入调研道德建设工作的特色特点和重要内容,明确了以帮扶、礼遇、金融服务、宣传、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措施办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机制环境和制度链条。如帮扶措施,包含了资金帮扶、就学困难帮扶、养老医疗保险帮扶、最低生活保障帮扶、志愿服务帮扶、就业创业帮扶、社会组织帮扶等多种方式,并在省志愿服务基金会下设“关爱道德模范基金”,以基金会注入、社会捐助等方式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美德少年形成常态化帮扶机制;礼遇方面,建立了节日走访慰问、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参观游览、医疗保健、享受劳模待遇等多项操作性强、切合实际情况的礼遇措施。此外,还以道德模范企业和文明单位(企业)产品使用文明标识的办法,既提高其社会知晓度、美誉度,又推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道德模范和文明单位的信用检验和有效监督。
三是在服务到位上做实。就是把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建立了以“专人负责、专项推进、专程拜访”为特点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措施办法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指定业务骨干负责各地及群众来电来信的回复和解释工作,对于金融服务道德模范等时效性较强的工作,省委宣传部、文明办及有关银行将相关人员的手机向全省公布,接受道德模范和文明单位(企业)的电话咨询,同时要求市、县文明办和银行分支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各地道德模范、文明单位(企业)上门咨询和办理业务。如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将金融服务道德模范的工作落实到县级网点,每个网点指定专人向所在地区的省级以上道德模范进行电话联系,登门拜访慰问,了解金融需求,提供特色金融服务,受到了道德模范的普遍赞誉。截至目前,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已对福建历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共计75人进行登门拜访、电话联系,与35位有贷款需求的道德模范沟通洽谈,确定个性化金融服务内容,被誉为“抗洪勇士”的第四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曾垂育成为首个受益人,获得中国银行无抵押信用贷款50万元用于经营。
四是在形成合力上落实。就是充分发挥省文明委成员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省直主管部门和各地文明办作用,在前期调研、草拟方案、专题研讨、论证议定等各个工作环节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如在制定《福建省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的工作过程中,省文明办、财政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计委、教育厅、旅游局、总工会、团省委等10多个省直部门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与会人员逐条逐字逐句讨论细则条目。在争取财政扶持资金、道德模范享受省级劳模待遇等关键细则上,省文明办与财政厅、总工会等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取得共识和支持,在多个部门共同协商议定后,以省文明委名义发文施行,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市、县(区)文明委参照制定本地的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办法,着力推动形成全省上下统一协调、覆盖全面的机制环境,为全省道德建设工作上新水平、新台阶夯实了制度基础。如制定《福建省道德模范金融服务实施细则》、《福建省文明单位(企业)和道德模范金融服务实施细则》,省委宣传部、文明办分别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等金融单位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积极就服务对象界定、服务网点确定、服务内容细化、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机制建立等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在较短时间内正式发文实施。
(供稿:综合处 编辑:游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