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以创建文明农贸市场为载体 推进创城行动
东南网漳州5月28日讯(本网记者 吴玉平 通讯员 黄步强 黄淑荣)农贸市场的管理一直是福建省漳州创建文明城市的短板。农贸市场涉及的部门比较多、职能交叉比较突出,地方政府和部门往往依赖工商部门管理,使工商部门在农贸市场管理中陷入“独角戏”的窘境。
为避免这一被动局面,漳州市工商局促成漳州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主任,以市工商局局长、城市执法局局长、芗城和龙文副区长为副主任,市文明办、质监局、农业局等13个单位为成员的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农贸市场管理实行综合管理。
在推进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该局根据“文明农贸市场”创建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台《创建文明农贸市场考评实施细则》,将文明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规范管理等方面细化为28小项,每个小项考评分数结合各项工作难易程度设置权重分,使文明农贸市场的创建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据悉,2010年初,漳州市工商局主动承接市委、市政府整治农贸市场任务,想方设法,全力作为,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漳州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命名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指数测评,其中“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从2010年位居全国提名资格城市的第51位跃升至第8位,农贸市场的评价从原来的薄弱环节一跃成为全市唯一未被扣分的项目;2012年8月,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袁荣祥到漳州市调研时指出,“开展‘文明农贸市场’创建并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是漳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一大亮点”。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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