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法院加强未成年人轻罪档案管理
文明风6月20日讯 福安市人民法院加强未成年人轻罪档案管理。一是明确全案封存原则。对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刑事诉讼档案,只要有一名未成年被告人符合封存调解,全案予以封存。二是开设未成年人轻罪档案封存专柜,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封存,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与封存。三是严格查询制度和保密制度,司法机关办案或相关单位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查询,则需由该院办公室负责人、庭室庭长、分管领导三层审批。据统计,从2013年1月开展未成年人轻罪档案封存工作以来,该院共封存三批共40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档案,接受公安机关查询5次,拒绝不合规定的查询8次。(福安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李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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