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机关差旅费新规 科员只能住标间
东南网6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练仁福) 科员出差只能住标间,培训费每人每天不超400元。记者昨日获悉,我省日前出台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培训费管理办法,从严管理相关费用支出。
取消定点饭店
新的标准根据级别、地区和项目不同而区别设置,同时取消了出差要到定点饭店住宿的规定。根据办法,差旅费标准按地区、级别、项目分别设置,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每天每间在800元限额内,厅局级人员住宿费分地区每天每间在450~500元限额内,处级及其他人员住宿费分地区每天每间在310~350元限额内(其他人员须两人一间)。
伙食补助费分地区每人每天在100~120元包干使用。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或交通费。办法要求,省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控人数和天数及差旅费支出规模。
培训费每天不超400元/人
办法明确,培训费项目主要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资料费等几个方面,培训费每人每天不超过400元。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
省直机关培训要建立起培训计划编报、事前审核登记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原则上不得调整。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组织会餐宴请、高消费娱乐等;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责任编辑:金婷 |
相关新闻
- 2014-06-23中宣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节约之星”
- 2014-06-23勤俭节约理应成为时代新风尚
- 2014-06-23全国各地社区节俭节约"金点子"展播 倡导文明新风尚
- 2014-06-17勤俭节约从点滴中做起 要把节俭当家风代代传承
- 2014-06-17勤俭节约 从点滴中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