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文明单位共建乡村学校少年宫
2013年3月以来,漳州市组织文明单位与学校挂钩共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34个省、市级文明单位与144所学校结对共建,投入资金近千万元,为挂钩学校提供器材设备、活动组织、技能辅导等服务,有力推进了乡村学校少年宫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建设。
一是对接需求。针对自建的100多所乡镇中心小学少年宫资金紧、人才缺的现实困难,市文明委下发了《关于组织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挂钩共建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工作通知》,采取自愿参与、自主结对的原则,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形式,鼓励文明单位发挥资金、设施、技术、人才等优势,联合社会力量,帮助各乡镇参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标准,建设学校少年宫。市文明办编印乡村学校少年宫共建一览表、联络工作通讯录等资料,召开对接会,签订共建协议,确保挂钩共建落地落实。
二是规范建设。建立一套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少年宫运行有章可循,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培育一支辅导员队伍。文明单位组织本单位有热心、有专长的干部职工担任学校少年宫志愿者辅导员,协助挂钩学校向社会招募大学生、“五老”人员、民间艺人等志愿辅导员。资助一批活动器材。为共建校添置必需的活动器材。开展一系列活动。鼓励学生全员参与经典诵读、手工制作等寓教于乐项目。制作一套项目标识牌。对外公示项目内容、开放时间和辅导人员。建立一套档案资料。
三是明确责任。县(市、区)文明办着重综合协调文明单位挂钩共建落地工作;教育局着重指导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设施、器材管理;乡镇党委政府和中心小学履行主体责任,制定细化建设方案,主动向挂钩单位汇报进展成效。参与挂钩共建的文明单位做到“三带四定”:带责任、带感情、带资金,定共建挂钩目标、定扶持内容、定扶持措施、定建设进度。
四是跟进督促。市文明办、教育局组织专题调研、督查,对全市文明单位挂钩共建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进展情况进行通报。2013年底,市文明办在漳浦县召开全市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现场会,市公安局、市法院、市烟草局等共建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展示了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成果。
(供稿:漳州市文明办 编辑:张如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