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
灿烂的文明之花结出丰硕的办学育人之果
改革开放后,由三明市率先开展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拉开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序幕,开启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波澜壮阔的实践。福建师范大学作为福建省高等教育的发祥地、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提高学校文明程度的新要求,顺应广大师生建设文明校园的新期待,不断创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形式、载体、机制,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得到有效提升,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学校已连续六届荣获省级文明学校称号,曾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福建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回顾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精神文明建设要取得实效,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远与近的关系。高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把长远目标与现实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所有着百年历史、深厚底蕴的大学,学校始终坚持把“建成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区,建成广大师生、校友的精神家园”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大学的使命。在此目标定位下,学校十分注重近期目标的不断实现,把解决师生员工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诸如师德师风、大学生思想素质和道德理想、机关工作作风、后勤服务质量、校园文化建设等作为创建的主攻方向和主要任务,坚持从现在做起,从通过努力能够办得到、做得好的事情做起,通过点点滴滴、扎扎实实的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二是物与人的关系。高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把物与人有机统一起来,做到见物、见人,相得益彰。一所文明的学校,它既要有优美的校园环境、先进的办学条件、繁荣的校园文化、文明的校园秩序,又要在立德树人、以文化人、提高人的文明素养上下功夫。近年来,学校在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始终坚持功能文明和素质文明的有机统一。在功能文明方面,重点抓好校园基础设施、校容管理等硬环境建设,使校园物质文化着力体现低碳、便捷、高效、健康等人文功能,为满足广大师生精神文化需求创造良好物质条件。在素质文明方面,着重抓好师生文明素质等软环境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努力把精神文明创建过程变成师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努力形成良好校园风尚和融洽人际关系,全面提升学校的精气神。
三是大与小的关系。高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既要立足大局、服务大局,从大局出发,往大处着眼,又要注重从小事、小节、小处着力。近年来,学校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谋划,突出抓大事,致力于改革创新,推进志愿服务品牌化、文明传播网络化、办事服务优质化,形成了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的特色和亮点。与此同时,学校也十分注重抓好师生的文明行为养成,深入开展文明有礼培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师生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的小事做起,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文明习惯、树文明形象,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现校园文明程度的稳步提升。
四是上与下的关系。高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上下齐心,共同推进。既需要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深入调研、科学谋划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又要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使精神文明创建既能够有科学的顶层设计,又能热在基层、热在群众,从而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近年来,学校在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始终把学校的决策部署和师生的广泛参与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学校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注重规划好长远、计划好当年、筹划好片段,确保创建有目标、推进有措施、工作有人手、活动有经费。同时,校领导经常深入教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一线,督促检查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不文明现象。另一方面,充分尊重师生在精神文明创建中的主体地位,从师生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抓起,激发他们的创建热情,让他们参与创建活动、评价创建实效、分享创建成果。特别是近年来学校坚持“师生所望就是工作所向”的理念,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健全心系师生、马上就办的联动服务机制,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打造幸福温馨师大,直接推动一大批问题的有效解决,巩固和发展了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五是标与本的关系。高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统筹兼顾、标本结合。既要不断创新创建活动的形式载体,又要着眼于体制机制问题,构建严格规范、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长效机制。长期以来,学校把精神文明建设渗透到师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主题校园文化活动中,努力营造力争上游、和谐共进的校园文化氛围。与此同时,学校也十分注重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文明考评机制,定期开展文明学院、文明处室、文明宿舍、文明餐厅等培育和评选活动,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六是魂与体的关系。高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做到魂与体的有机统一。任何精神文明创建都包括虚体部分和实体部分,虚体部分就是文明创建所蕴含的精神价值,实体部分则是承载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前者是文明创建之“魂”,后者是文明创建之“体”。文化是大学之“魂”,是一所大学内在品质和外在影响的根本体现。学校始终把涵养大学精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深化校训内涵,加强校风、学风和教风建设,把大学精神贯穿到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和教师、学生、干部、后勤等各个群体,构筑共同的精神家园,形成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循的理想信念、价值准则、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与此同时,学校还积极探索大学之“魂”的丰富载体,提升文化精神价值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特别是我们抓住了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积极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等先进传播技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使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成为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前沿阵地,成为提供健康向上精神文化生活的有效平台,成为提升广大师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广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