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明办主任 胡和平:
学习“三明经验”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三明市广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了“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满意在三明”、“共建联创”等精神文明创建经验和品牌,开启了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河,成为了全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发祥地。三十年来,“三明经验”在推进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学习借鉴“三明经验”,结合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要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新要求,让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发展工程
三十年来,三明市把精神文明创建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举措,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改善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做到了两个文明“一起抓”,收到了两个文明互促互进、“两提高”的效果。当前,精神文明建设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五位一体”的战略目标,但同时精神文明建设又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抓手。适应这一新形势新要求,就是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既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又要作为推进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在服务改革发展中谋求更大作为。
1、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八大环境”的目标,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要结合法治湖北建设,大力推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着力营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要加强政务、商务、社会诚信建设,加快构建社会征信体系,探索“红黑榜”发布制度,着力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要发挥湖北道德资源丰厚的优势,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荆楚楷模、湖北好人等评选表彰活动,崇德扬善,着力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要从解决群众“衣食住行”做起,着力营造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大力实施碧水、蓝天、净土、生态新村、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着力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2、为发展提供软实力。当前,湖北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呈现蓄势勃发、“中气十足”的强劲态势。这种良好局面的形成,离不开全省上下抓发展的精气神,要始终保持这一良好发展势头,更要靠干部群众团结拼搏的精神状态。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坚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教育,不断深化中国梦的宣传,加强形势政策和省情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湖北改革发展的思路、举措、成就,凝神聚气,为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就是要大力培育开放包容的文化、效能通达的文化、重商亲商的文化,在全社会打造有利于发展的文化氛围,巩固和发展湖北气场。
3、为发展提供新支撑。今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轮改革元年,文化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激活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尽快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着力提升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支撑力、文化资源要素配置的市场聚合力、荆楚文化的整体影响力;要完善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和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升文化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使之成为湖北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让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民生工程
改革开放初期,三明市结合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着力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行路难、购物难、上厕难、住房难、乘车难、就医难、上学难、娱乐难等“八大”难点,攻克了一个又一个“脏乱差”难关,把创建过程变成了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和拥护。坚持为了人民、为民创建,这是三明经验的最鲜明的特点。学习“三明经验”,就是要始终把“一切为了人民”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在民、创建育民,多做利民、惠民、便民、助民、乐民的好事实事,努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更大作用。
1、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要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解决问题,让精神文明创建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满意的过程。一是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很多城市经过创建,中心城区、景观大道光鲜亮丽,经得看、经得查,但与群众日常生活最为紧密、群众最关心的小街、小巷、小社区、集贸市场,环境脏、秩序乱、条件差。要从群众反映最突出的区域抓起,从群众生活最紧密、最关心的问题改起,采取打歼灭战的方式,一个时期一个重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二是着力治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中央文明委对此项工作要求很明确,就是集中治理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三个领域,着重解决诚信缺失、公德失范的问题。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仅靠道德教育、“叩问良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失德败德者进行惩戒约束,对违法犯罪者进行严厉打击。食品、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要敢于出重拳、用重典,严历处罚违法、违规及失德行为,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治理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2、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一是在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创建为抓手,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依法行政,解决一些部门的“冷、硬、拖、卡”问题,树立廉洁高效、亲民务实的政府形象。二是在生活流通领域,加大制假售假的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案件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努力形成“文明经营、诚信经商”的浓厚氛围。三是在窗口服务行业,广泛开展以“便民利民”为主题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规范服务言行、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提升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公交、出租车、公路铁路客运等行业要集中进行车容车貌、语言规范、服务规范等专项教育整顿,旅游、建设等部门要继续深化“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和文明旅游素质提升行动,为人民群众出行、出游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
3、让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围绕“让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这个目标,按照舒适便利、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要求,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环境。要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把生态省、环保城市、绿色村镇创建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节水、节油、节电、节粮、节纸宣传教育,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关闭污染企业,减少环保污染事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着力解决“垃圾围城”、“污水绕城”、“汽车堵城”等突出问题,让群众能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要着力改善人文环境,大力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友善、和谐的社会氛围。当前,一些地区群众物质生活得到改善,但“文化饥渴”、“文化沙漠”、文化生活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我们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市、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的建设力度,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好管好用好这些基层文化阵地。要大力推进全民阅读活动,广泛开展书香城市、书香机关创建,促进人民群众养成阅读习惯,兴起全民读书之风。要创新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方式,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加强社区文化、行业文化、机关文化建设,用文化滋养心灵、陶冶情操,提升群众生活品味。
三、把握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变化新要求,让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创新工程
三十年来,三明市坚持不懈抓创建,一任接着一任抓、一年接着一年干,不断创新思路载体,不断完善方法举措,使三明这个精神文明创建老典型不断焕发新的活力。精神文明建设是在人的头脑里面搞建设,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在社会急剧转型的当今,精神文明建设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创新。学习“三明经验”,就是要适应当前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社会治理方式的变革,在理念、内容、手段、载体、方法等方面,全面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创新工作理念。经过三十年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已不仅仅停留在一般号召、一般要求上,已不是简单的“清扫大街、植树栽花、刷刷标语、造造声势”上,而是到了更加注重文化思想精神内涵的一个新层次,必须树立新的创建理念。一是树立虚功实做的理念。精神文明建设贵在一个“实”字,难也在一个“实”字,必须化虚为实、虚功实做。要借鉴经济领域工程化、项目化的做法,把思想道德建设的原则性要求具体化,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项目化,一个个行动的推进,一项项任务的落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落细、落小、落实。二是要树立重在建设的理念。创建文明城市不是“面子”工程,也不是“形象”工程,更不是喊个口号、拿个牌子,而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城乡文明程度。要克服重结果、轻过程,重迎检、轻创建的问题,坚持重在建设、重在实践、重在行动,引导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让一个座位、伸一把援手、给一个微笑、捡一片纸屑等日常小事做起,在毫厘之间构建文明湖北的恢宏大厦。三是要树立齐抓共管的理念。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涉及党、政、工、农、学、商、军等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是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单打独斗”难以奏效。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任、全社会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机制体制,努力形成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大格局、大氛围。
2、创新工作方法。经过三十年的发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推动上呈现由“要我创”到“我要创”转变。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精神文化需求增多,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关心创建的热情空前高涨。我们要顺应群众的新期盼,把握文明创建的新特点、新特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这个创建主体,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活动载体,在共建共享中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让创建活动更接地气、更贴民心、更受欢迎。一是突出群众参与。要创新动员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方法,拓展引导、劝导、辅导、倡导的方式渠道,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活动载体,激发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热情,让讲文明、守道德形成风尚、形成习惯、形成自觉。二是坚持务实管用。创新肯定不能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不能干扰基层工作,不能增加基层的负担。要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结合当前的实际,探索一些管用、实用,接地气、受欢迎的办法载体。三是注重以评促创。要结合当前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改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评选方式方法,发挥创建评选、测评的推动作用,提升整体水平。针对为“牌子”、“面子”创建,迎检式、突击式创建等形式主义问题,采取减少测评内容、简化台账资料、自愿申报、第三方测评、明查暗访相结合、对测评成绩靠后的实行淘汰等方式方法,推进各地创建工作由重在迎检转为重在建设,由重在突击转入常态管理。
3、加强基层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在基层,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主体在基层,任务落实在基层。基层工作不断创新,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保持旺盛活力之源。一是要激活创建细胞。要紧紧抓住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这“三大创建”,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要大力推进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等创建活动,以一个个细胞的创建,夯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基层基础。二是要下移工作重心,各级党委、政府及文明委的主要领导要经常调研、指导基层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创建第一线,采取随机暗访、坐公交车、实地走访等形式,搞调查、访民情、听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现场办公,解决基层创建工作中的难题。三是要尊重基层的创造。“五讲四美三热爱”、“三大”创建等许多行之有效的创建载体、创建做法,都来自于基层的创造。湖北省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中有重大影响的两个工作品牌,十星级文明户和百步亭文明社区,都是来自于基层群众的创造。要善于发现、培育人民群众在创建实践中的创新之举,善于用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局工作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