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积极贯彻
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场会精神
10月13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场会召开后,惠安县委立即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刘奇葆同志的重要批示、雒树刚同志的重要讲话及会议的有关精神,听取了县文明委的专项汇报,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县委提出要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县委明年的工作重点,纳入2015年度党建工作绩效考评范畴,并要求各镇、县直各部门要提前思考谋划明年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发动全民参与,激发市民创建热情。
二是科学制定规划。以《测评体系》为导向,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中心,围绕八大环境建设,推动城乡文明有效联动与无缝对接,计划在2个月内完成三年创建计划的制定,半年内完成“十三五”精神文明创建专项规划编制,为实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提供理论依据和规划导向。
三是实施项目带动。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做,加快完善县域功能配套,在“四大片区”征迁改造方面探索建立规范化、智能化、市场化、集约化的社区管理模式。把惠民利民作为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每年都规划建设几个满足城市功能需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项目,为改善人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提供有力支撑和根本保证。突出文化引领作用,策划和培育一批具有惠安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品牌,提升我县创建的对外竞争力。
四是提升市民素质。以“提升素质、改善民风”为主题,以弘扬和传承惠女精神为核心,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运用多种教育实践载体影响人、感染人、带动人,使全体干部群众以精神促行动、变压力为动力、靠实干创文明。
五是加强管理督导。完善文明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做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办,每天都是创建日;建立创建投入多元机制,财政加大对创建经费的投入,多渠道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发动全民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激发市民创建热情;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对创建责任部门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年排名,推行创建担当项目主办工作制。
六是健全创建机构。按照会议要求,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创建工作网络。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在县委文明办,具体负责创建日常事务。成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志愿者服务中心,协调处理文明县城创建相关公共服务事宜。 (供稿:惠安县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