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四举措推动诚信建设
一是树立诚信观念,提高文化自觉。制定实施《“诚信晋江”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把诚信文化建设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在不同领域的道德实践中推广。大力普及信用知识,连续6年举办“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扩大征信知识宣传受众范围,提高公众信用意识。不断深化创建活动。在生产领域,以评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龙头,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在流通领域,以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为抓手,培育一批诚信市场。着力培育诚信典型,在“美丽晋江人”评选表彰活动中设立“诚实守信”类型,先后集中宣传了爱心接力四十多年的“守信群体”英林供销社、面对巨款毫不动心的“诚信士官”谢高峰、身残信不残的“践诺老板”施金龙等一批诚信典型。
二是发挥先导作用,提高政务诚信。在公共信息领域,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定《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方案》,抓住开展政务服务全国试点工作的有利契机,梳理出62个政府信息公开事项、588个行政职权事项以及49个便民服务事项,分类编制政务公开指导目录和政务服务“流程图” ,将全市政务、党务、村务、院务、厂务、校务等六项公开整合为集中统一的“晋江公开网”向社会公众开放。在行政执法领域,推行执法监督规范化。依托电子政务基础信息网络,构建全市一体的行政执法网上运行机制,通过网上执法信息平台远程、实时、有效的法律监督和效能督查,较好地规范了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树立起政府依法、诚信、透明的良好形象。
三是构建征信系统,提高应用水平。有序推进部门信用系统建设。在金融领域,人民银行晋江支行积极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个人信用信息等2个基础数据库上线运行,截至2013年底已将15000多家借款企业的信用信息纳入数据库;企业改制上市办公室建立上市企业征信体系,全面征集和登录上市企业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的信用信息,防止企业过度包装和融资欺诈。在工商领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数据库,开展信用良好和信用优异企业分级分类认定工作,对全市快递企业逐家建立信用档案和纠纷投诉调处台账,实行实时动态监管。在建筑领域,住建部门出台《建筑行业诚信行为信息管理暂行规定》和《非诚信记录扣分细则》,对全市范围内756家企业全面建立诚信档案,颁发《诚信手册》,对违规企业扣除分数,对严重违规企业限制承接业务。逐步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在民商事案件执行方面,市法院与全市21家银行及住建、国土等部门联合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和财产状况,使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可藏匿。在企业欠薪预防和惩处方面,由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发生恶意欠薪行为的企业档案,定期向银行和有关部门发布“黑名单”,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薪资发放情况作为银行放贷和企业享受政策奖励、补贴、参与各种评先评优活动的重要依据;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积极运用“欠薪入罪”这一法律条文,遏制企业欠薪逃逸行为。
四是强化司法制约,提高失信成本。针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一系列制约措施,有效维护法律尊严,司法判决的自动履行率和实际执行率得到显著提高。公开曝光。定期在当地媒体和互联网上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限制高消费。对具备高消费能力的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在民用航空、酒店会所、物业市场等场所的消费行为。此举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并在全国试行。建立“黑名单”。将失信被执行人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向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办、公安局、工商局、国土局、房管局等部门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其予以信用惩戒。
(供稿:晋江市委文明办 编辑:简福海 吴梦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