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精神文明建设》第11-12期
http://wmf.fjsen.com 2015-02-09 08:44:00 来源:省委文明办
全国道德模范刘丽发起成立慈善机构
本刊讯 12月20日,由我省第三届全国助人为乐道德模范、“最美洗脚妹”刘丽发起成立的厦门市丽行公益慈善会,在思明区党校举行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经过两年的筹备“丽行公益”终于尘埃落定。
丽行公益慈善会的成立,标志着厦门市民间慈善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和新的工作依托,也开创了我省慈善事业新格局。丽行公益慈善会在筹备过程中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从组织领导、宣传实施、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为了确保善款确实用到实处,丽行公益慈善会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对资金实施分类管理,逐级审批,并创新地提出设立专项监事长,全程对捐赠金额进行监督管理。
会议选举刘丽为第一任会长,此外还选举通过了秘书长、副会长、理事等成员名单。刘丽表示,丽行慈善会把会员的门槛放得比较低,就是为了能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慈善会中,让慈善更贴近大众,落实落地。
据悉,厦门丽行公益慈善会是福建首家由个人发起并成立的慈善机构,该机构主要以资助贫困学生、失学儿童为重点工作方向。
责任编辑: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