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环境建设来看,我们要用法治思维去战胜机关中存在的不良习气。首先,用法治思维促进观念转复,消除庸俗化意识。强力反腐两年多的实践,推动进一步树立起社会新风正气,“旧船票”已过期,“涛声依旧”的情形一去不复返,一些党员干部觉得“不适应”,这在于这些同志仍囿于旧观念,抱着习惯性思维去观察发生变化的客观世界。这种习惯性思维,来源于庸俗化意识。比如,把下乡、外出、公务接待视为一种“福利”,喜欢说些“口惠而实不至”或“不能至”的讨好人的话或好听的话,一事当前而先虑诸己以及权势意识、势利意识较浓等,不利于机关良好工作环境的营造,当予以及时摒弃。其次,用法治思维规范自己言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一些干部中,乱评乱议、口无遮拦的现象比较突出。”说话不考虑人家的感受,说一些不该说的话、一些与自己身份不符的话,说一些没有法定依据的话,在机关做事不用心、不上心、怕“麻烦”,“盯着干、等着干、选着干”,工作不在状态,“还晴即雨”、忽冷忽热,在利益关系上锱铢必较,争功诿过……..所有这些,缺失的是法治的权赋思维、权利义务思维、权益保护思维。在法治社会里,权力不能任性,权利义务是有边界的,每个公民有说话做事的自由,但不能自由说话、自由做事,否则,就无法无天了。自觉用法治思维约束自己言行,在于使自己养成一种良性的生活工作状态。“一个人也许一辈子成就不了什么大的事业,但最起码他是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再次,用法治思维砥砺志气。要适应党员干部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这种回归优良作风的“新常态”,认清时势发展的大逻辑,保持心常态。要树立新观念、用好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对于“现在规矩多了,事情不好办了”的错误认识,我们要用法治思维去疏理,即按法依规则程序办“更好办”,从而促进解决自身依法办事本领不足、能力落后的问题。但问题的背后,在于“羞耻心钝化、弱化现象”下对自身不足问题正视的缺乏。对于这种“不知耻”,抑或“这事只能做这样”、“这事不懂得做”的同志,应大喝一声,促其醒悟。作为公职人员,立不起志气、担不起责任,脑子不装事、心里不想事,做不了事、做不好事,将会涉嫌对公民权益的侵犯。而法治社会、法治思维、法治治理,优胜劣汰,自己吃不了兜着走,别再怨天尤人。(作者:泉州市委文明办主任 林炯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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