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感言:
制度化是确保常态化的法宝
志愿服务贵在常态化,也难在常态化。为了解决志愿制度常态化的问题,有的单位用加强组织领导法,有的单位用模范带头法,有的单位用奖励法,有的单位用宣传教育法……尽管各有千秋,各有绝招,但成效并不显著,还是解决不了时冷时热、时好时坏、时做时不做的老大难。
为什么这些方法解决不了志愿服务常态化问题呢?因为这些做法强调的是“人治”多,而“人治”又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人的思想情绪一波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就受干扰。比如,领导情绪高涨时,志愿服务就搞的热火朝天;领导情绪低落时,志愿服务就扔在一边,冷冷清清,漠不关心,不问不管,高高挂起。再比如,一下遇到发展经济等重要工作时,有的单位就会把志愿服务忘得一干二净,什么时候想起才来抓志愿服务工作,忙晕了就忘记了志愿服务工作。
金安社区抓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就是用“法治”代替了“人治”,使志愿服务工作在制度的约束下正常运转,常态化地开展服务活动,不受领导情绪和其它工作的干扰,确保每天每周每月每季度均有大小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学雷锋做好人好事,群众最敬佩的是经常化、常态化,最反感的是“三月来、四月走”的形式主义。金安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之所以让群众赞不绝口,之所以成为全国学习的榜样,之所以受到各级领导机关的赞扬,就在于他们用制度化确保了志愿服务的常态化。
有了好的志愿服务制度,也不是志愿服务工作就万事大吉了,还要抓好志愿服务制度的执行力。当下,一些社区在执行志愿服务制度上就出了一些问题:有的把制度扔在一边,还是穿新鞋走老路;有的打折执行制度,难做到的就不执行,容易做到的就做一做;有的搞忽悠,明明没有按制度办事,却弄虚造假,蒙骗过关。等等。看来,要把志愿服务制度抓细、抓实、抓长、抓常,还有不少的问题要解决,切不可认为志愿服务制度建好了,就一切都高枕无忧了,还要抓反复、反复抓才行。(湖里区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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