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加强对旅游企业文明旅游活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全市各旅行社特别是有出境资格旅行社加强行前、行中、行后文明旅游的宣传工作,旅游团队设立文明旅游督导员,挑选责任心强的游客担任团长和文明旅游督导员,协助做好文明引导工作;将“文明安全旅游手册”、“文明旅游出行指南”、“文明旅游﹒理性消费”等宣传品及时发放到全市各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A级景区(点),送到游客手中。
二是开展文明劝导。把开展文明旅游与打造漳州旅游品牌紧密结合起来,全市各地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芗城区“闽南风漳州味”小吃文化节、云霄县“三山国王走王民俗”活动、华安县高安“火把节”民俗活动、平和县国强乡走水王民俗活动等主题活动,市属各大媒体开设《我们的节日》、《畅游漳州》等大型旅游系列宣传栏目,全方位展示漳州旅游的丰富资源。长泰县马洋溪旅游区,组成百人文明交通疏导队引导交通,提醒文明行路,志愿小分队深入景区维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纠正游客不文明行为。诏安县在九侯山、梅岭等景区景点建立文明旅游志愿服务队,增加文明督导员,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三是深化主题宣传。在《闽南日报》、漳州电视台、漳州人民广播电台及漳州新闻网、漳州文明网等新闻媒体,设置文明旅游宣传专栏或专版,跟踪报道游客的文明旅游行为,大力引导广大公民提升文明旅游意识,遵守文明旅游各项规定。据不完全统计,闽南日报设立“文明旅游你我他”、“我们的节日春节”、“我们的节日元宵”等,刊登文明旅游稿件近20篇(幅),刊载文明旅游公益广告4幅,正面宣传典型6个,曝光不文明行为 2个;漳州电视台在《漳州新闻》、《记者在线》栏目开设“红红火火过大年”、“随手拍”专栏宣传各地各旅游景区群众热热闹闹欢度春节的人和事,展示旅游景点、特色美食和民俗文化等,曝光春节期间旅游中的不文明现象等。在全市各旅游企业窗口张贴《漳州市旅游行业诚信公约》、《文明旅游温馨提示》等,开辟“文明旅游宣传栏”,市旅游部门积极督促各旅行社落实组团行前说明会,与游客签订《文明旅游承诺书》。积极开展“倡导文明之旅,争当文明使者,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在旅客中心公共区域张贴文明旅游宣传海报。利用客运场站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活动,发放文明旅游倡议书、悬挂横幅、张贴小标语,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旅游 从我做起”、“爱旅游 行文明”、“文明出行、快乐春节”等文明旅游活动标语。市区公交车强化车载视频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播放力度,“清新福建欢迎您”、“旅途漫漫文明相伴”、“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文明旅游宣传片”等40分钟循环一次。全市旅游酒店及公园广场、公交停、车站、火车站、边检站等游客密集场所放置足量的文明旅游宣传手册、文明旅游广告、公约、提示语。
四是加强专项检查。市文明办、市旅游局建立文明旅游工作督查组,到各公园广场、公交车站、火车站及主要街道及县(市、区)旅游局、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市场文明旅游专项检查,推动全市文明旅游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