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
省公安厅:
立足岗位 多措并举
扎实有效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工作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委文明办的系列部署要求,立足岗位,精心组织,在全省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及边防检查部门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到位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我厅高度重视文明旅游宣传工作,副省长、公安厅长王惠敏专门听取汇报并作工作批示。省厅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并结合五一、暑假、国庆、春节等出境旅游高峰节点,组织各地出入境窗口及边检站认真策划提升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宣传活动,提前分析预测流量情况,备好文明旅游宣传海报、倡议书等资料,确保全省宣传活动同频共振、有声有色。二是强化宣传意识。将文明旅游相关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和日常培训范畴,组织出入境民警和边防官兵先学一步、练好内功,学深吃透文明出境旅游宣传要点,树立文明旅游宣传自觉意识,由“要我说”转变为“我要说”,确保宣传工作入心入脑。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赴各地开展明察暗访、督导检查。针对宣传力度强弱不一、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等短板和问题,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培训,教育督促出入境民警和边防官兵自觉肩负起文明旅游示范员、宣传员的责任,认真落实文明旅游宣传措施,充分展现国门卫士良好形象。
二、深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依托窗口宣传。将文明旅游宣传工作作为出入境窗口为群众办理证件的固定环节,做到日常宣传与节假日重点宣传相结合、窗口受理宣传与互联网平台宣传相结合。各地办证大厅及边检站在窗口和执勤现场不间断滚动播放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等,充分利用台外引导、咨询等岗位与广大申请人、旅客面对面接触的机会,发放《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等宣传资料,让旅客感受到文明旅游正能量。针对各口岸主要航线特别是新开航线,认真收集、告知旅客出游目的地的民俗和禁忌等内容,潜移默化增强旅客文明旅游意识。二是灵活动态宣传。各地出入境窗口及边检站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向服务对象发出文明旅游倡议,介绍境外风土人情、旅游注意事项。海港边检站成立“流动宣传小分队”,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让文明旅游宣传更接地气。空港边检站结合新开航线时机,在有旅检勤务的口岸通过广播用闽南语等方言进行文明旅游宣传,确保宣传活动更加深入人心。此外,注重加强与台办、旅游、口岸联检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及时通报宣传活动情况,细化联合宣传措施,扩大宣传效果。
三、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践行便民举措。将文明旅游宣传工作与提高服务水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宣传推介公安部16项便民利民措施、公安厅9项便民利民新举措、服务自贸区建设10项政策措施等服务举措,使旅客及时深入了解出入境政策变化。二是优化通关环境。在执勤现场指挥室建设字符叠加系统,实时监测旅客流量信息,合理调配执勤警力,客流高峰期提前加开验证通道,固化旅游团队“散进散出”等便利措施,通关时间平均缩短20%,在有旅检勤务的口岸建设边检自助查验通道,以满足符合条件旅客快速自助通关需求。目前,已在福州机场、泉州晋江机场口岸建设启用7条入境自助查验通道,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三是强化协作配合。主动走访当地宣传、旅游部门,寻求工作指导和支持。出入境部门利用旅行社到窗口办理业务的机会,要求企业和导游加强旅客出境前的文明教育,要求带团导游以自身文明示范带动游客,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及时劝阻游客出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边防检查部门定期开展提高边检服务水平外部评价、服务品牌集中宣传、警营开放日等活动,促进警民交流,增强广大群众对边检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对于今年的文明旅游工作,我厅将继续按照省委文明办的部署要求,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一些“自选动作”。计划如下:
一是继续做好“规定动作”。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在出入境受理大厅和边防检查窗口做好场景氛围布置,把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固定流程,做到每个环节都有文明旅游宣传材料、告知教育和引导信息。
二是引导开展“自选动作”。我省各地情况不一、民俗各异,各地群众出行的主要目的地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开展文明旅游宣传的形式和内容上也需要体现“地方特色”。自2014年起,我省厦门市公安机关自行设计、印制了往来港澳通行证“卡套”,在“卡套”上印上文明旅游的宣传内容,将文明旅游宣传寓于便民服务当中。此项举措得到了公安部的肯定,今年2月6日《光明日报》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引导各地公安机关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工作。
三是强化查处,严格管控。对于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内地居民,我省各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对其批评教育的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加大对有疑点的出国境证件申请的核查力度,切实维护我省公民出入境秩序。同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有不良出境行为人员的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对在境外违规人员再次申请出境的管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