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2016年泉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地文明委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作要点》指出,2016年泉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争创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落实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持续推进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为泉州市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的基础。
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24字”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落实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课,强化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二是深化日常行为规范普及活动。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组织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和传唱和“洒扫应对”、“ 认星争优、争当美德少年”、“日行一善”、“文明小博客”、“班级道德讲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立志立德。三是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节期间广泛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宣传节日习俗,制作节日小报,开展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才艺展示、校园文化节、少儿读书节等活动,营造平等、向善、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环境。四是广泛开展“小小志愿者”活动。组织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践行“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诚实守信”、“文明上网”行动,主动融入学校、社区(村)等开展的各类关爱、帮扶、解困等善行活动中,从点滴培养,从小事做起,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
全面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一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文明校园创建为载体,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开展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深化“公共生活好习惯”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诚信、孝敬、勤俭教育;落实教育部、中央文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普遍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创建,实现高校、中小学和公立幼儿园全覆盖参与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心理健康辅导,营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二是组织好四项集中活动。开展清明祭英烈、“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歌咏、“向国旗敬礼”四项集中活动,确保签名寄语80%以上参与率,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做好2016年度“童心向党”歌咏福建专场展示活动。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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