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切改革发展都无从谈起,再好的规划和方案都难以实现,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牢记和谐稳定是根本大局的道理,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创新维稳理念。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单纯维稳,不解决利益问题,那是本末倒置,最后也难以稳定下来。要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既不能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也不能管得太松、波涛汹涌。要重视疏导化解、柔性维稳,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在妥善处理社会矛盾。要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问题,不断打牢和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要准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科学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对人民内部矛盾,要善于运用法治、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处理。对敌我矛盾,既要旗帜鲜明、敢于斗争,又要讲究谋略、巧于斗争。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着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建设平安中国,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制约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专项打击与整体防控更好地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对严重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坚持多方参与、合作共享、风险共担,实现维护治安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努力建设领域更广、人民群众更满意、实效性更强的平安中国。
5.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取得了重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改革处于攻坚期深水区,社会管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根本坐标,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在发挥好政府治理作用的基础上,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激发社会活力。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
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要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要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加强城市常态化管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狠抓城市管理顽症治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加强创新农村社会治理,重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6.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是治党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要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当前,我国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各方面风险可能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创新国家安全理念,统揽国家安全全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富国才能强兵,强兵才能卫国;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打造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
持之以恒抓紧抓好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体现,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是最基本的民生。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放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中来思考,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来把握。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公共安全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织密织好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治理“餐桌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坚持一手抓专项打击整治,一手抓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优化公共安全治理社会环境。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情绪,动员全社会力量来维护公共安全。
坚决打击恐怖主义。反恐怖斗争事关国家安全,要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出重手、下重拳,给暴力恐怖势力以毁灭性打击,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挤压暴力恐怖活动空间,以震慑敌人、鼓舞人民。建立健全反恐工作格局,完善反恐工作体系,加强反恐力量建设,加强反恐国际合作,筑起铜墙铁壁,使暴力恐怖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坚决遏制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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