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中央文明办16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召开“建设核心价值 构建诚信社会”现场交流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体公民的诚信意识,着力解决诚信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5月16日新华社)
国以诚立心,人以诚立身。加强诚信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把社会诚信问题纳入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并先后出台规定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严惩失信行为。但必须看到,诚信建设非一日之功,需要在“常”字上下功夫,做到常讲不厌,常查不断,常抓常新,在不断实践中不断推进。
要常讲不厌。讲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传统文化中素来重视信义,一诺千金、重义轻利的例子比比皆是。诚信过去在讲,现在还要讲,将来也必须持续地讲下去。这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加速期,既要面临社会体制转换和机制转轨、社会结构调整的风险,也要面临社会价值观念转变和行为规则形成的社会意识内化和外化的风险。诚信缺失影响民生质量,冲击社会秩序,屡屡发生的社会失信事件已经成为严重妨碍社会健康发展、经济良性运行和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因素,必须把诚信建设纳入道德与法治建设层面,把其最根本的理念融入人的思想意识之中。要让所有公民懂得,诚信是每个人安身立命之本,也是社会得以存续发展的“底线”,一个社会,假如逾越“底线”的现象成为常态,将陷入人人自危的深渊。 要常查不断。诚信建设要强调自律意识,也必须强化他律约束,制度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国务院下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直接作用于各个社会主体信用行为,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这意味着要靠制度、靠惩戒来保障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有了制度,立了规矩,还要依据制度规矩加强督查和监管,而且大量的工作在于日常督查和监管上。从老赖“黑名单”到旅游不文明的“黑名单”,从诚信不过关限制报考公务员到诚信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包括社区邻里和个体经营业户,都把诚信建设从道理教育上升为监督行为。这样更加有利于把诚信具体化,制度化。实践证明,只有常查不断,跟进整改措施,才能强化人们的诚信意识,把诚信深深印在脑海中,用以指导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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