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瑸还就解决古田百姓关注的食盐问题提出意见。已往百姓食用的盐皆来自设于与古田毗邻的宁德县的官方盐仓———楼前仓。后来,一些不法之徒藉商渔利,在古田占据民房设立盐仓,一些官员由于每月都能得到好处费而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抬高盐价贵卖,致小民忍苦食淡,怒不敢言。盐仓的开设者还招集一班亡命之徒设卡拦截过路的贩卖食盐的百姓。“凡有肩挑食盐,即拥集恐嚇,抢夺一空。”即便取得官方的证明允许贩盐,犹且呛哮凌辱,肆无忌惮。“明明计口买食官盐之地方,而令若辈生事至于此极。”陈瑸认为,若只许一仓居奇,不许小民负贩,设遇岁欠人饥,生计尽绝,则后果不堪设想。他极力主张永禁这类盐仓的开设,允许百姓根据需求自行贩盐。“小民贩盐,或以银买、或以米易,是便民也,而亦便商矣。”贩盐的多了,百姓就可以不食贵的盐。他举例说,头年三月初到任时,古田的盐价是每斤二分五厘;自八月后,由于盐不入仓,便下降至每斤七、八厘。“以每斤减一分八厘计之,食盐之家不可胜数,则所减于民者,亦不可胜数。藏富于民,莫此为便。”[2]P34允许百姓贩盐,还可以大大提高食盐的流通速度,既便民,又能增加税收。
康熙三十九年,他发布《兴社学示》,要求凡未设立社学的,责成各坊长、里保规定设立。“或未延师立学,乘此冬余议妥,来春举行;刻不容缓”。已设立者,调齐社学教师面试;果系经书淹晓,优礼相待。否则,马上予以更换。康熙四十年春,陈瑸在古田修缮庙学。他带头捐出俸禄,当地士绅也踊跃捐输,在“不科民钱、不动公帑”的情况下,很快完成了工程。
康熙四十年(1701年)九月,在福建巡抚梅鋗和福建按察使范时崇的保荐下,陈瑸调任台湾县知县。古田百姓感念陈瑸之德,在离任之际,拟为其建生祠,陈瑸极力加以阻止。他认为,县官以“亲民”相标榜,“亲者何?父母之谓也。父以强教之,母以悦安之;父母之事原无穷尽,父母之心原无纪报。”还在读书时,他对“亲民”二字便有深刻体认;为官以后,“认此二字最真”。所患于有其心、无其力,不能尽见诸事,方且日夜孜孜以求。建生祠的举动违背他的本意。“若果木已度山,瓦已具窑,则愿为尔邑人劝。”他建议将修建生祠的材料转而用于维修为纪念宋代对开发古田作出重大贡献的地方官李堪所设的庙宇。“不然,则本县之法尚能行之,匠作诸邑人等幸以为不近情也。”也就是说,自己虽然将调任台湾,但尚未离开古田,还可行使行政权力来阻止建祠之举。
在离任办理移交时,陈瑸被官场中的潜规则所袭扰,苦恼不已。当时,办理移交的结果是应有“交盘印结”,以示程序完备。“交盘一事,钱粮、仓谷等项逐款清楚,并无碍难出结之处,犹且刁蹬迟延已至顶限,累某乞棲小寺,偕二三仆从形影相吊,度日如年。敦非穷诸生,凄凉末了之况,致又有今日耶!”更让他担心的是,由于没有钱财打点各级官员,去台湾的相关证明文书迟迟不能办妥。最终,只好请福建巡抚梅鋗出面,才得以办理完手续成行。在办理离任交接时,“其时交代仓谷,鼠耗颇多;民争携升斗以代偿,遂无亏缺”。百姓对其之拥戴,由此可见一斑。
由于在古田任内展示了出色的治理才干和良好的为官品格,时人以“清操绝俗,慈惠利民”、“廉能为最”等话语来褒扬陈瑸。《广东通志陈瑸传》对其在古田县为官的评价是:“殚心抚字,一主一仆相随;凡弊政陋规概行革除,而钱粮案件皆只身经理。”《圔邑绅士子民公启》一文,在历数陈瑸在古田的治绩,如兴教化、行乡饮、修庠序、固城隍、广招徕、设义学、振文风、清册籍、惩奸胥之后,赞扬其“瘦在己而肥在民,察士莫堪其清苦;不负君而不负学,上宪共鉴其廉能。”描述其离开古田前往台湾任职时“沿村鸡犬有加,饮玉滩一杯水而去;通野桑麻踰旧,携金仙两袖风以行”[2]P36。综观陈瑸在古田县的治绩,可以看出,他本着儒家的积极任事精神,殚心规划经营,兴利除弊,使古田县赋平役均、民以苏息。
行前,福建巡抚梅鋗召见陈瑸,鼓励“可努力破浪前去,自有天在”。对此,陈瑸“顿觉行色增荣,意气激昂;士为知己者死,虽重洋天险,直坦途赴之矣”[2]P37。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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