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北上抗日,对于坚持福建三年游击战争的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发挥了重要的方向引领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加强了抗日的宣传和组织,推进了福建抗日救亡运动的发展。
福建各游击区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在失去与党中央联系的情况下,延续中央苏区时期党的有关抗日的方针政策,秉持北上抗日先遣队和红军长征所号召的抗日理念,大力开展抗日宣传工作,揭露国民党的不抵抗政策和破坏抗日的企图,号召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各游击区坚决地为着创造反日反蒋的下层统一战线而斗争,在“武装保卫福建”“武装保卫厦门、漳州”等口号下,在城市和乡村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普遍在游击区农村组织各种各样的反日群众团体如反日会、救国会等,组织农民抗日义勇军和自卫军,并把反日运动与群众日常斗争结合起来。这些活动推进了福建民众抗日救亡情绪的不断高涨。
二是调整了政策,争取了各方面力量,显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强大威力。
1935年12月中下旬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即瓦窑堡会议),通过了《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正式确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为了适应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要求,决议规定将“工农共和国”改为“人民共和国”,同时,对不适应抗日要求的部分政策作出改变和调整。为了更快地建立反日统一战线,以领导广大民众走上抗日战场,中央适时把“抗日讨蒋”的口号,改为“迫蒋抗日”,把“打倒国民党”的口号,改为“要求国民党南京政府放弃误国政策,一致抗日”,提出国共合作的具体方法。
西安事变后,福建各块游击区根据中央的历来指示及后来通过各种渠道得到的中央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指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抗战方针政策,发出了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最强音。各游击区都完成了从“抗日讨蒋”到“逼蒋抗日”再到“联蒋抗日”的探索过程。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发布《关于闽西南人民抗日救国纲领》,发起声势浩大的和平运动。向粤军致送公函,向闽西南各界发出公开信,提议彼此停止一切敌对行动,以保存双方救国力量,避免社会摧残。各游击区将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抗日游击队或义勇军。同时提出“争取保甲长,改变保甲制度为赤色联盟”“争取壮丁队为农民抗日自卫队”“争取白色堡垒为隐蔽的赤色堡垒”的口号,争取民团壮丁队、保甲长、土匪绿林、白军士兵等。改变土地政策和针对地主、富农的政策及做法。对商人、手工业主,仍旧贯彻保护自由贸易、公平买卖的政策。这些政策和策略的转变,不仅使红军游击队的处境得到很大改善,而且“的确引起了粤军中爱国官兵与闽西南人民的同情和拥护”,“这一时期的确建立不少地区的和平联合,这是我们在政治上的伟大收获,这是我们极大的胜利”。
反过来,南方包括福建在内所开展的游击战争,对全国抗日宣传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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