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城市环境秩序提升优化
优良的城市环境秩序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方案》围绕城乡环境、交通、各类市场、店铺场馆等方面,大力推动福州的城市环境秩序进一步提升优化。
以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城区交通秩序为突破口,以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各类摊点等治理为重点,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依法治理和建章立制相结合,使城市的环境卫生取得明显成效。
在长期开展网吧、图书音像和电子游戏店、宾馆、电影院、早餐工程、医院等场馆整治问题的同时,深入开展中小餐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小餐馆整体面貌得到明显改观,环境整洁,管理规范,达到“设施齐全,管理完善,操作规范”的要求。
推进志愿服务深化拓展
志愿服务引领文明新风尚,是新形势下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有效途径。《方案》针对深化拓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推进登记注册服务。制定具体政策文件,适度放宽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条件,简化登记注册手续,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到2017年底,各县(市)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对应县(市)区人口总数10%以上,我市平均每万人拥有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达5个以上,且所有注册志愿服务组织全部纳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
深化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到2017年底,五城区一半以上社区志愿服务站规范化,力争到2020年,五城区所有社区志愿服务站全部规范化。同时,整合我市现有运行的“青运会志愿服务驿站”“便民自行车亭志愿服务点”等各类志愿服务窗口平台,标准化建设志愿服务驿站,到2017年底,五城区建成15个以上,县(市)建成10个以上。
围绕城区治堵、内河整治、绿化福州、抗灾重建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育文明交通劝导、“我来护河”、爱绿护绿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活动品牌项目,选树一批优秀志愿者。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严格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举措。在夯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思想基础上,推进文明城市八大环境建设,并保持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力度,持续提升我市文明建设水平。
责任编辑:康金山 |
- 2016-11-22城市文明 信用为基
- 2016-11-21【微矩阵】厦门:“文明提升行动”持续火热进行中!
- 2016-11-21建宁县召开2016年度“福源建宁--最美人物”表彰会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