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方案 加快建设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东南网2月15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近日,福建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闽政〔2017〕3号,以下简称《方案》)加大力度实施联合奖惩,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方案》从加强社会信用的基础建设、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加强组织推动和诚信文化建设5个方面对推进我省社会诚信建设做出指导。
《方案》指出,要围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信用记录建设、实现信用平台纵横互联共享、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宣传、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几项重点工作加强信用基础建设。
针对诚信行为,从多渠道选树典型到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再到提供优先提供政府优惠政策等公共服务便利和通过运用大数据手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优化行政监管安排,《方案》围绕“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细化了4项激励措施。
在失信惩戒方面,《方案》提出,一要加强重点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二要对失信行为进行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和社会性约束和惩戒,三要通过建立完整的个人信用记录数据库和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惩戒措施落实到个人。
《方案》还围绕“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细化了5项措施,鼓励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激励与惩戒,实现协同监管。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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