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晚,南昌两位市民许诺、应维雨上演火海救人的一幕,引发了社会各界点赞。江西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得知二人的见义勇为事迹后迅速行动,决定授予许诺、应维雨“江西好人”称号,并第一时间向中央文明办有关部门汇报增补许诺、应维雨为3月份“中国好人榜”候选人。 (据江西文明网报道)
对于江西的这一做法,笔者要为其点个大大的赞。好人,是这个社会最为宝贵的鲜活的道德资源。奖励好人,就是对道德的鼓励;保护好人,就是对道德的呵护;礼遇好人,就是对道德的礼敬。
中国人历来崇德向善,讲求礼仪、注重道德、追求文明、善待文化。我们从小所接受的教育就是要树立并养成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尊者爱幼、见义勇为等优良的品德和习惯,也都把“做好事不留名”、“做好事不图回报”作为一个道德判断的标准。这对于做好事的人来说,当然是合乎情理的价值理念。毕竟我们做好事的初衷,应是自发自愿的,而非利益的驱动;我们做好事的目的,是为解他人之困,而并非带有某种功利,否则也违背了善行善举的本意。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人们对于好人好事的理解也在与时俱进。作为做好事的好人来说,不留姓名、不图回报自然是没错的,但作为受助者、作为政府、作为社会其它成员而言,则不应仅仅停留在感动和宣传的层面,更应多一份思考、多一份关心、多一份理解。除了“做好事不留名”,我们还有“好人有好报”的道德情怀和理念。好报不会从天而降,好报来自全社会成员的帮助和给予。何为好报?一切宣传、奖励、帮扶等形式上的物质和精神礼遇都是一种好的回报。
礼遇好人,就是扬善。在我们生活的周围,有很多好人的生活还很贫苦,有很多好人因为帮助他人而身落残疾,甚至献出了生命,他们因为帮助他人而使自己的小家庭陷入危境。对于这些不幸的现实,无论政府,还是民间社会组织,都应发挥各自力量,去帮助好人摆脱贫困,早日走出阴霾,重建生活的信心,重拾生活的美好。如果在好人善行义举的感召和带动下,其它人都能奉献爱心、反哺好人,这就相当于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你帮我、我扶你、你我互助、人人互帮的良好的道德环境和友善氛围,也就达到了“扬善”的目的。
礼遇好人,就是进步。当今社会提倡“以人为本”,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都日益讲求“人性化”。人民是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处处都体现着对于“人”的关怀。好人,作为这个社会的道德典型,小到对他人给予帮助、大到对国家作出贡献,更是我们要关怀和呵护和对象。让好人流血又流泪,这样的社会呈现得是冰冷和淡漠,不是我们要建设和追求的。文明进步的社会应该是为好人止血、为好人拭泪的社会,帮扶好人,正是这种文明与进步最直接的体现。不要小看帮扶之举,它所透射的是国人思想和治国理念的进步。
礼遇好人让我们看到了全社会在对待好人善行义举这件事上的态度,这种姿态令人欣慰。但赞同并鼓励好人有好报的同时,我们也绝不应纠结于回报的内容、形式和多寡,一切有形和无形的回报,都是对好人精神的一种奖励,都是对道德情操的一种颂扬,这才是我们要传承和弘扬的真谛。 (新小平)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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