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过程需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协调发展推进,也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和整体印象的集中展示。除了经济、政治发展水平以及城市建筑风格、生态环境绿色、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外,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还应该具体包涵厚德重法、文明向善、赏罚分明、崇文重教等元素。在城市建筑等硬件设施水平大同小异,综合创城指标差分不大的前提下,这些软元素更是一个城市的灵魂,为城市文明和长治久安增分添彩。总之,文明城市创建各项指标要素要同时发力,互为依托,良性互动,久久为功。
文明城市创建首先要崇德向善。古语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于个体来说,修身是第一位的。“治大国若烹小鲜”,同理,对于一个城市和国家来说,成员个体注重“修身”,群体崇尚“厚德”,才能逐步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状态。近年来,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委等部委联合牵头实施的“好人365”“最美人物”、各级道德模范选树活动,都是对于“德”的重视发扬、倡导宣传。结合国务院推动全面复兴传统文化国策、立法保护“见义勇为”等,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各个地区的好人被充分推荐、支持、表彰,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效应”“好人文化”“正能量”的氛围,一些道德模范成了城市文明形象代言人。崇德向善,是文明城市的重要因素。
文明城市创建其次要重法笃行。没有法律保障的道德可能流于形式,没有道德支撑的的法律也可能偏颇。如果说“厚德”是使人形成内在约束的高度自律,那么“重法”就是利用国家强制力保障人们的行为符合一定的规范,这种规范本身具有教育、惩罚的功能,是更高层次的约束力。二者合起来,就是要让老百姓“善思笃行”,说白了就是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民主”“公正”“法治”作为核心价值观的几个重要元素,是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义,也越来越得到重视。执法者是否文明执法,做到赏罚分明;群众是否遵纪守法,有所禁忌;司法者,能否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等等。这些都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城市开化民主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创建文明城市还应重视文化的涵养作用。中华几千年朝代历经更迭,只有文化源远流长几千年而长盛不衰,并得到传承创新。文化的功能之一就是教育,文化经典的教化意义是巨大的,从四大名著到近现代著名的经典影视剧、舞蹈、戏剧等作品,我们汲取了爱国、团结、友好、忠贞等美好的品格,同时也被经典的优美文字、剧情构思、舞台动作、经典场景、舞台设计等深深折服。爱国爱家、崇文重教等优秀文化基因成为子孙后代的乡愁依托,也成为他们独特的名片。因此,城市的文化涵养作用不容小觑,只有真正重视文化建设,打造文化亮点,形成全社会崇文重教的氛围,才能使得城市文明更加生动感人、焕发光彩。(石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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