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4月20日讯(通讯员 林富榕)4月17日上午,石狮市召开全市河长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落实今年河长制工作事项,着力推进石狮生态文明建设。石狮市领导黄春辉、陈拥军、杜举胜、张汉杰、林志鹃出席会议,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人员参加会议。
根据省、泉州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有关精神和《石狮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石狮市制定了《石狮市2017年“河长制”工作计划》。会议从健全组织体系、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库档案、开展集中整治、加强能力建设及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对今年我市河长制工作计划进行了安排,明确了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
黄春辉在会上指出,保护好河流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和城市的长远发展,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泉州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按时序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就进一步做好河长制工作,黄春辉要求,一要建立河长制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河长制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要建立联动工作制度。做好部门之间的联动,各镇(街道)既要相互沟通协调,也要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密切配合,同时做好与晋江跨境流域的沟通协调。三要乘势推动工作突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推行“河长制”的有利契机,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扎实推进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抓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当前,汛期已至,要尽快完成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整修等工作,切实抓好防汛备汛。四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镇(街道)要动态跟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河流管理保护情况。五要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导工作,督导河长制体系建立情况,人员、责任、机构、经费落实情况,工作制度完善情况,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失职追责情况等。六要建立验收制度。各地要定期总结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进行验收。七要严格责任追究。针对不同河流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市级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流镇级河长进行考核,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八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在河流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流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石狮市委文明办 石狮日报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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