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6月5日讯(本网记者 康金山)记者从省委文明办获悉,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军区政治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评选推荐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人选和评选表彰第五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的通知》,启动了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据了解,第六届全国、第五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活动的时间安排如下:5月底,省主办单位成立第六届全国和第五届福建省道德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机关工委和省军区政治部成立相应机构,启动评选表彰工作。6月,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经各设区市文明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省军区政治部领导审签,分别填写推荐表,于6月13日前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7月,全国活动组委会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展示介绍全国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省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展示介绍省级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8月,全国活动组委会组织“万名公众代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提出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建议名单。中央文明委审定建议名单后,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召开表彰大会,举行颁奖仪式。全国表彰会后,即召开第五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表彰大会。
通知指出,各设区市文明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省军区政治部,在本地区本系统层层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第六届全国、第五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高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审核资格、媒体公示、遴选上报、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坚持重在宣传学习、重在道德实践,把宣传和学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要深入了解新当选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帮扶资助,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体现社会的温暖,形成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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