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第46个世界环境日,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用破坏性方式搞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可见,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冲突时,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绿水青山不能“让步”经济利益。
勿让绿水青山“让步”经济利益,就必须对顶风作案者出“重拳出击”。要知道,在环保高压态势之下,尚且有企业敢于顶风作案。近日,河北广宗合义渠河水一夜之间变蓝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经初步判定,河道内河水变蓝为企业偷排污水所致。督查中,暴露出一系列环境保护问题,治污高成本下,是企业顶风非法排污、暴力抗法;当治污设施沦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未经处理的污染物直接排放,才是企业运作真正的“常态”。要知道,要有多少次的非法排污,才能使得流水亦难以化污,浸染成墨……这间接反映出环保“重拳”力度不足,压力传导不给力,环境执法人员需要进一步重视和解决。倘若“重拳”收回,“高压”不再,“几度夕阳红,却不见青山”只是时间问题。
勿让绿水青山“让步”经济利益,就必须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加以“保驾护航”。那么,首先有个考问,急需国人自我解答,那便是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当前,环保瓶颈与经济发展到底是相互制约?还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当面对一部分人的摇摆不定,我们又该拿什么回答,我想,只有也必须是它:法律。俗语有云:无规矩,不成方圆。显然,面对某些人蓄意以破坏绿水青山为代价,谋一己之力的当下,我们亟需与时俱进,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法规,以指引、规制、惩戒。我们必须用法律这把钢尺,衡量正邪、对错、是非。其实,大部分人还是深以为然:环保与经济,并非短兵相接,水火不容的矛盾关系。倘若,非说环保制约了经济,那也只能是一时的阻碍,但长远看,却是为了持续的发展。然而,经济破坏环境却是生生世世的影响。中国需要的是长久的发展,是国人共同生存利益的考量,是民族未来不灭的希望,而不是暂时的进步、个人的短利、民族的灾难!所以,正因如此,当《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印发、新《环境保护法》施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出台……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我们看到了一艘国字号的“绿色军舰”正在远航,驶向更为开阔的希望海域。
勿让绿水青山“让步”经济利益,就必须转变教育观念,强化环保意识。还记得否,2002年,云南南盘江水污染事件,云南省南盘江柴石滩以上河段突发严重水污染事件,造成上百吨鱼类死亡,下游柴石滩水库3亿多立方米水体受污染。还记得否,2004年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一家化肥厂将大量高浓度氨氮废水排入沱江支流毗河,导致沱江江水变黄变臭,氨氮超标竟达50倍之多。污染发生后,50万公斤网箱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左右。如此种种,我们看到的是中国企业家面对巨大经济诱惑背后的信仰迷失……追根究底,还是中国老百姓固有的传统思想在作祟,认为生态环境保护,可以大而化之地等同于思想建设,因而常常止步于口号的热热闹闹,流于形式上的“花拳绣腿”。这便导致人们环保意识的薄弱,面对诱惑,难以认清主次。因而,环保意识的灌输,还应该从娃娃抓起,转变喊口号式的教育观念,深播环保意识之种,让绿色生活生产的意识厚植、发芽、成长、长存。
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才能留住青山绿水、持续深挖发展之路的宝矿,勿让绿水青山“让步”经济利益!(鼓楼区委文明办报送 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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