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共享经济”成为了高频词汇。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汽车、共享雨伞等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作为颠覆性的商业模式,共享经济正迅速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但伴随着这股共享经济热潮的兴起,其背后的质疑和争议也从未停止。人们既对商家“共享”的目的动机有所猜忌,又担心在法律规范没有完善的环境下,无法实践共享的初衷。共享经济需要政府、企业、公民三方合力,以文明公约为篱笆,共同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政府要转变观念,主动作为,为共享经济筑好根基。政府首先要明确,共享经济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文明现象。既有着产权界限及商业经济模式的变更,更有着社会公约、公民道德及公益文化普及的重要意义。虽然,市场具有一定自我调节和完善的能力,但政府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必不可少。政府要主动作为,为共享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方面要完善和建立公正的商业环境,补足法律短板,更新治理思维,实施符合市场需求的常态监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民智、启明慧,通过学校教育、家庭引导、社会面宣传等多种形式以及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介宣传和传播,去营造“全民共享”的良好社会环境。
企业要勇立潮头,顺势而为,为共享经济扎实栅杆。我们要肯定企业投身共享经济的逐利本质,因此企业在实施经营管理时,不能仅仅把产品投放下去后完全依靠市场调控、政府协助和公民自身遵守,而是要更多在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上下功夫,要更多从服务上着力,从管理上入手。要做到文明服务,从用户体验出发,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共享经济的优势和特点,从而主动去支持和配合。要做到文明管理,从服务的配套、优化、完善,尽可能避免粗放式服务给社会文明秩序带来不利影响。建立和完善用户信用系统、行业准入标准、成本收益核算方式,做到既能较好维护自己商业利益,又让共享使用人体验到优质服务。要做到文明竞争,摒弃当前一些企业“杀鸡取卵”式的低价竞争模式,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让更多企业能在良性竞争中相互提升,而不是恶意抹杀,恶性博弈。
公民要文明守纪,善行有为,为共享经济系紧绳索。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模式,是建立在一定的文明素质基础之上。共享是进步,也是文明;共享既是个人的事,也是大家的事。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全体公民要有健康的分享意识,要利他而不能只顾及利己,当前社会面上出现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甚至于将共享产品“私有化”,对共享产品进行恶意损害等不良行为,在不断拷问公民素质的同时,也在呼吁社会公德和社会文明的提升。对于不文明的行为,既需要政府行政法规的约束,也需要企业通过一定技术手段,进行完善和规范,更多的是需要公民自身文明素养的提升,需要我们构建与共享理念、共享经济相匹配的公德、价值、文明体系,让共享文化深入人心,成为大众普遍认同和共同遵守的公约及道德准绳。如此,方能推动共享经济的繁荣与进步,也推动社会文明的良性发展。(邓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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