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罚款5元;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机动车驾驶人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罚款50元,记3分……为优化城区交通管理秩序,近日,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交通秩序大整治,并严格执行被称作“最严交规”的20条规定。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的素质的提升,要靠制度进行约束。要想形成自觉的行为习惯,首先要进行长期的制度规矩管理约束。严格执法,提升全社会交通规则意识,势在必行。
据明溪县交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5月15日至5月25日,行人违法处罚212起,其中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查处140起,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隔离设施的,查处67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750起;机动车违反规定乱停乱放处罚980起。但是,6月5日至6月15日,违反交通法规的人员少了很多,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在逐渐增强,文明出行正日益成为一种行为习惯。
明溪县“最严交规”实施后,被很多市民点赞,他们认为这将大大减少不文明交通现象,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整个社会的交通安全水平。
当然,也有部分市民对“最严交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被交警查处违法行为时“不服气”和“不理解”。市民田女士因闯红灯被罚款5元,她觉得自己“挺冤”的,“不小心闯了红灯还要被罚款,以前就没有这种规定,新交规过于严苛。”
对于很多人来说,“中国式过马路”早已成为习惯,执行新交规也会面临一些困难。县人大代表纷纷表示,明溪县出台“最严交规”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在执行中一定要严格落实,而且要对每一起查实的违章行为依法惩治,从而达到教育大众的目的。
“文明出行是长期养成的习惯,长期坚持严格执行‘最严交规’,可以让交规深入人心,进而提高市民文明出行意识,自觉约束不文明行为。”这是县人大代表的心声。
良法不仅需要善治,更需要每个人的自觉遵守。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日前发出倡议,希望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租汽车、公共汽车行业驾驶人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做一名文明驾驶人。
“希望驾驶人驾驶车辆行经斑马线时,主动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停车让行;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不要争道抢行。”在倡议书中,交管部门还希望驾驶人严格执行礼让斑马线“321”操作规程,即车辆距斑马线30米时提前减速,20米时要把车速降到15公里/小时,10米之内必须停车礼让行人。
在倡导市民文明出行的同时,还需采取多样化的手段才能将“最严交规”落实得更好。安全文明出行是检验市民素质的一块试金石,应将市民不遵守交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让每一个人都从内心真正提高安全意识。
“文明出行是自觉,更是习惯,应该从小培养。”业内相关专家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家长要树立榜样,教育和培养孩子从小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同时,中小学要大力开展交通文明教育,努力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文明意识。(明溪县委文明办 陈建华)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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