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13日印发了《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解决当前广场舞健身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各级体育部门为广场舞健身活动提供保障,给予支持,加大服务力度,引导良性发展。《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要积极作为,主动作为,着力解决广场舞活动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日报》)
广场舞究竟起源于何时,估计没有人能给出精确的答案,但是广场舞是由人民群众创造并且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一种健身娱乐方式,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这一点毋庸置疑。尤其是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喜欢运动健身的人越来越多,大众化的广场舞也开始进入发展的鼎盛时期。但是,广场舞健身活动中的问题也因此逐渐暴露出来。
近些年,因为跳广场舞而发生的纠纷和冲突的现象逐渐增多,媒体常有报道。有些跳广场舞的人群,因为喇叭音量过大,与附近居民时常闹得不愉快;有些跳广场舞的人群,因为强占活动场地,与篮球爱好者发生过肢体接触;更有甚者,有些人居然在烈士陵园这个肃穆的地方跳起了欢快的广场舞。至于因跳广场舞引发的放藏獒、泼大粪、高音对抗等极端事件,也曾有报道。在很多地方,广场舞这三个字不只是代表了一种休闲健身方式,同时也成了一个带有一定负面感情色彩的词汇。由此看来,广场舞究竟应该怎么跳,已经不是一件小事,到了应该规范管理的时候了。
在不少地方,广场舞名声不好、冲突不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主要的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少数广场舞的人群缺乏公德意识,认为跳广场舞是至高无上的健身运动,想在哪儿跳就可以在哪儿跳,想跳多久就可以跳多久,喇叭音量想开多大就开多大,丝毫不考虑其他群体的感受和自身的行为是否得体;二是当下我国已经步入老年社会,老年人口增多,但是社会又不能提供给老人们足够的活动场地,因此也就出现了到处都可见跳广场舞人群的乱象。因此,如果不解决好这些问题,广场舞健身活动恐怕难以规范。
我们看到,这次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通知》,从多措并举增加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供给,严格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行为,切实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广场舞健身活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对解决当前广场舞健身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给出了针对性的意见,但是要让这些意见能够真正落在实处,仅仅依靠一纸《通知》还远远不够。因此,地方的体育、文化、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以及基层社区共同发力,将《通知》精神落小落细落实,让广场舞踏出文明的舞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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