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启示和展望
“满意在三明”活动的成功为文明创建带来如下启示:
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要始终以群众的利益需求为出发点,要始终充分发挥群众主体地位的作用,要始终尊重和支持群众的首创之举,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务实有效,要始终与改革开放互推共进,要始终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始终坚持共建共享,要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成效的最高标准。
在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活动中,三明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突出主题、充实内容、一抓到底、求真务实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满意在三明”活动。
围绕主题,丰富内涵。根据时代特点和形势发展,及时赋予新内涵,使“满意在三明”活动继续在新的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为今后更长时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提供有力支撑,进入更有质量、更加协调、更可持续的新的发展阶段,到2020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0万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突破4万元和2万元。深化“满意在三明”活动,要紧紧围绕这些目标和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三明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彰显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契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更加自觉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完善硬环境和改善软环境结合起来,把以德治市与依法治市结合起来,增强市民文明意识,规范市民文明行为,营造城市文明氛围,建设崇德向善的城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抓好规划建设,强化精细管理,突出综合治理,建设和谐宜居城市,为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道德支撑。
巩固成果,拓展外延。“满意在三明”是一项可以覆盖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群众性活动,要从目前的行业参与为主扩大到全社会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参与,进一步提升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的整体水平。要把创建当做人民的事业,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通过多种方式、多种载体,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的力量调动起、激发出来。要坚持行业带社会,以文明行业创建成果社会化,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要坚持城市带乡村,使“满意在三明”活动成为提高农民素质、改善农村环境、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载体。要坚持自建与共建结合,既要认真搞好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也要积极参与社区共建、军民共建、城乡共建和民族共建,共同创造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要坚持巩固与创新结合,及时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采取新方法,不断开拓活动新领域。
常抓常态,落小落实。“满意在三明”是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长期性的重要活动,必须常抓常态,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持续深入深化。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由各级文明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 “满意在三明”各项活动,并对活动成效进行跟踪督查,求真务实,务求实效;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评选精神文明创建各类先进以及考核提拔使用干部工作中,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基本依据,对各种有悖群众意愿或引起群众公愤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和现象,给予揭露和批评,并在媒体曝光,通过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文明新风。要建立健全齐抓共管机制,把“满意在三明”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条快结合,联手开展,共同创建繁荣文明的新三明,各县(市、区)文明委、文明办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广泛开展“满意在三明”主题系列活动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制定每个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营造文明新氛围,倡导文明新风尚。市委文明办要结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针对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年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满意在三明”“五个一”系列活动,做到生动活泼又扎实有效,全面展示全国文明城市应有的形象,让全市人民继续投身于“满意在三明”主题活动,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中共三明市文明办)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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