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不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厦门生态美景令人沉醉。 (本报记者王协云摄)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黄璜 许晓婷 通讯员黄凯帝)“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的深情点赞,是对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肯定,更是厦门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来源。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齐头并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一切美好的背后,凝聚着在厦门市委市政府带领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上下一心开拓进取的不懈奋斗。
其中,不断夯实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创新构建起的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一直都在为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不断朝纵深推进,提供着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率先全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基础上,再一次发扬敢闯敢试、先行先试的“特区精神”,冲在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最前线。
《规定》全文共62条,将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44个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通过清单的形式一一载明,并设定严格的奖惩措施,为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为夯实“大环保”工作格局奠定坚实的基础。《规定》究竟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本报今日受权深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