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又称习俗,是个好东西。世界上每个国家、每个民族,甚至每个地区、每个城市、每个乡村,都有各自的民俗。它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世代相传的一些文化习惯和文化传统。因此,民俗的身上附带着文化的基因和历史的记忆,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文化遗产,我们要知珍惜、会保护、懂传承。
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民俗也不例外。在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不知有多少民俗已黯然消亡,也不知有多少民俗正悄然兴起。但无论哪一种民俗,但凡流传至今的,定然是有着较强生命力,且在民间有一定的文化根基。但存在的未必就一定都是合理的,在我国各地丰富多样的民俗中,既有吉祥美好、正面优秀的,也不乏腐朽没落、消极恶俗的。面对五花八门的多样民俗,我们要保持一双慧眼,既要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又要革除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
就民俗而言,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都普遍存在。有些民俗历经千年岁月而样貌不改,依然在今天焕发着耀眼光彩;有些民俗却在流动与发展中,渐渐走了形、改了样、变了味,原本美好的寓意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却在时代的变迁和演进中变得趋于恶俗,成了人民群众的负担和所累之物;还有些民俗,原本就带着封建迷信的色彩,在现代文明的今天更显格格不入,为人所不耻和唾弃。对于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民俗,我们要加以区别对待,既不能全盘继承和发扬,又不能全盘否定和革除。要有所兴、有所传、有所变、有所除,让好习俗能够经久不衰,让旧习俗能够与时俱进,让恶习俗能够销声匿迹。
做好移风易俗,要有理性的态度和科学的认知。既不能盲目冲动,也不能因循守旧;既要在类别、性质上加以区分,又要在方式、方法上有所针对。只有将移风易俗工作落细落小,才能真正从效果上落地落实。移风易俗本是好事,不能因为认识不清、方法不当、措施不力,而伤了文化、伤了民心、伤了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