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全国文明校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示创建成果,扩大活动影响,推动我省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做好“文明校园巡礼”集中宣传工作的函》(文明办秘函〔2018〕9号)要求,经省委领导同意,我省将于4月1日至4月30日组织省级和地方有关新闻媒体开展“文明校园巡礼”集中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宣传我省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在“六个好”创建标准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效;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良好反响。
二、参与媒体
福建日报社、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台、东南网(文明风网)、海峡教育报等省属主要新闻媒体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主要媒体。
三、活动时间
4月1日至4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进行集中宣传。
四、具体安排
1.请福建日报、海峡教育报开设“文明校园巡礼”专栏,用好中央主要媒体重点稿件,并对我省14所全国文明校园进行重点宣传。
2.请省广播影视集团主要新闻栏目、福建教育台参照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和新闻频道,开设“文明校园巡礼”专栏,对我省全国文明校园进行深度报道。
3.请东南网制作“文明校园风采”专题网页,同时利用福建文明风、文明福建微信公众号,全面宣传展示我省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创建情况。
4.请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部与当地教育部门协调联动,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宣传安排,组织本地新闻媒体做好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宣传工作。同时,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大家谈”征文活动,请教师、家长、学生谈心得、讲变化、提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