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广告琳琅满目,信息平台择优推广,这本是商业社会应有的理想场景。但现实中,使用搜索引擎,付费搜索与自然搜索混杂在一起;收看电视广告,“国家级”“顶尖”等用语颇具迷惑性;留意路边灯箱,“逢考必过”“稳赚不赔”等字样令人生疑;登录电商平台,“全网最低价”等承诺铺天盖地……利用广告追求曝光率、提升知名度,本无可非议,然而巧立名目、夸大功效,甚至花言巧语、弄虚作假,不仅自挖诚信陷阱,还会破坏健康的营商环境。(人民日报 7月11日)
诚如文中所言,当今社会虚假广告铺天盖地而来,让人不胜其扰。市场行为本质上应该是等价交换,约定俗成。产品品质过硬、创意清新,通过广告效应将这些呈现出来,得到大众认可,进而获得价值提升本是应有之意。但是,就市场而言,产品质量才是根本,宣传推广只能作为“锦上添花”。一味大肆宣扬,不注重内功修炼,就成了本末倒置,喧宾夺主之举。
社会经济繁荣,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奈何“乱花渐欲迷人眼”,我等芸芸众生也难生就“慧眼”,这才凸显出推广平台的价值所在。然而,何为“平台”,个人理解至少要满足“公平”与“仲裁”这两个最基础的功能。“公平”将买家与卖家置于天平的两端平等交易,解决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仲裁”则是在买卖双方出现争端,维护交易的秩序。以此为基准,很多所谓“平台”很难名副其实,放任虚假广告漫天飞舞,出现纠纷就大打太极,那么“平”又在何处呢?
扮演的明明是“裁判”的角色,却“越位”成为“选手”,是这些推广平台乱象横生的原因,而究其根本,则是利益使然。监管问责不力,违法成本过低,使得这些平台把职业道德抛诸脑后。俗话说“乱世当用重典”,治理这些虚假广告乱象也“当用重典”,要求推广平台建立严格的内容管理机制和黑名单管理措施,并依法进行从严查处,使虚假广告行为受到应有的惩戒,消除虚假广告的生存土壤,一步步从“不敢越位”着手,引向“不能越位”和“不想越位”,真正回归本位。
巴菲特有句名言说:只有当大潮退去的时候,才能知道谁在“裸泳”。在此奉劝那些还在“裸泳”的平台,还是拾起“初心”,回归“净土”,莫要再做助纣为虐的帮凶,惟其如此,才能坐看潮起潮落,笑对云卷云舒。(厦门文明办 郭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