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等二轮车是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有利于缓解道路拥堵、减少交通出行碳排放。长期以来,宁德市大力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有二轮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安全意识薄弱。
8月20日,记者走访宁德城区多处路段,发现一些二轮车驾驶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对此,市民呼吁,切莫让不文明骑行大煞文明风景,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市民驾驶电动车逆行
记者观察:城区多条道路发现不文明骑行
8月20日,记者对宁德城区多条道路进行了走访。当天11时26分,记者在闽东西路与蕉城南路路口看到,两辆二轮车驾驶人在等红灯时未佩戴头盔,其中一辆二轮车驾驶人还将车子驶入了机动车道。
约11时30分,记者在鹤峰路与芦坪路路口看到,一位青少年驾驶电动车载着同伴逆行、闯过灯,两人均未佩戴头盔,电动车以“S”形的轨迹行驶,险些撞上同样闯红灯的老人。记者在该路口观察了约10分钟,发现不时有市民驾驶二轮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其中,一位外卖骑手在等红灯时,将车停在斑马线上,玩起了手机。
11时42分,记者在鹤峰北路农贸市场附近看到,一些市民选择驾驶二轮车来买菜。该路段设置了栏杆,两位市民贪图便利,驾驶电动车逆行驶入鹤峰北路。现场,几辆二轮车停放在机动车道上,使道路更加拥堵,记者观察了约10分钟,没有车主前来将占道的二轮车骑走。
12时7分,记者来到天湖东路与侨兴路路口,该路口车流量大,约10分钟时间,就有多位二轮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在靠近万达广场2号门的露天非机动车停放处,有多辆二轮车未停放在规定区域内。
此外,当天中午时分,在蕉城南路与天湖西路交汇处等路段,多位市民在驾驶二轮车等红灯时,占用右转道、未佩戴头盔。
市民反映:路遇不文明交通行为心慌慌
记者曾多次报道电动车、摩托车引起的交通事故。
2018年12月15日上午8时30分,宁德市区侨兴路万达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骑电动车的女性驾驶人因操作不当、侧滑摔倒在地昏厥。
2018年12月13日5时51分,犯罪嫌疑人雷某某驾驶无牌超标电动三轮车,途经霞浦县城龙津路与太康路交叉口,撞到横穿马路的行人李某某,致被害人李某某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经霞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犯罪嫌疑人雷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李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不文明交通行为,也给市民出行埋下了安全隐患。家住蕉城区飞鸾镇陈家洋村的黄先生,每个工作日驾驶轿车去蕉城区七都镇上班。“有时候会看到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走,特别是等红灯时,会有电动车加塞到汽车旁边,挺危险的。”黄先生说。
“在路上有时会看到骑二轮车的外卖骑手闯红灯,有些外卖小哥车速比较快,还一边骑车一边看手机。”家住蕉城区城南镇后山村、骑电动车去火车站附近上班的兰女士说。
交警部门:驾驶二轮车应遵守交规
长期以来,宁德市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大力整治二轮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一大队获悉, 8月1日至8月20日,共查处、整治二轮车1423辆。
“我们在中心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设置整治临时执勤点,严厉查处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超载、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随意掉头、逆向行驶、酒后驾驶、加装遮阳伞、乱停乱放等二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孙兆汉说。
孙兆汉提醒市民,骑行二轮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应不逆行、不闯红灯、不玩手机,养成文明驾乘的习惯,做到生命至上,安全出行。
此外,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宁德市将集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就包含严查超标电动车、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确保二轮车辆佩戴头盔;严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违法生产、非法改装、销售、上路行驶;严处快递行业车辆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驾驶超标电动车等交通秩序突出问题。
短评:莫让“任性”骑伤了城市文明
今年,宁德市大力推进“十个十”民生项目,其中就包含10个路口改造、10个立体停车楼、10个路段无障碍设施提升等与交通息息相关的民生项目。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文明出行要靠各部门监管,更要靠市民的自觉和长期坚持,“创城”不是任务,更应是向往文明、向往美好的生活态度。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以实际行动积极维护城市交通安全,才能达到宁德创城之成效,更彰显宁德城市之文明。(闽东日报见习记者 余根坤 朱灵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