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首页 > 分站来稿 > 南平市
《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启动仪式举行
http://wmf.fjsen.com 2022-06-02 11:25:49 来源:文明风 责任编辑:郑正华

出席活动的领导嘉宾共同启动《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陈艳 摄

文明风6月1日讯(通讯员 陈艳)6月1日上午,《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启动仪式在建阳举行。南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刘用通,副市长林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文明委副主任潘敏芳,市政协副主席、市文明委副主任余建坤,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张文高,市委文明办主任黄益水,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明胜,建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文明委副主任刘寒出席活动。

《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启动仪式现场 陈艳 摄

活动现场,黄益水向市民群众介绍了《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的背景和重要性。《条例》立足南平实践,回应社会关切,明确了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等11个方面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南平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中,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南平市机关干部代表铿锵有力的宣誓声在现场响起,号召广大市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向不文明行为说“不”,让文明之花遍地盛开。

授旗仪式 陈艳 摄

现场还为南平市政协机关、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和建阳区街道《条例》宣传队志愿者等8支志愿者队进行授旗。这些队伍将积极推动《条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让文明之风吹遍每一个地方。活动最后,参加活动的领导嘉宾以及志愿者代表们在“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从我做起”签名墙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

《条例》宣传队志愿者在签名墙上签名 陈艳 摄

据了解,2022年3月30日,《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内容涉及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公民的一言一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是一部文明行为倡导与鼓励、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南平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在南平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东南网)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