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3 年省级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林文〔 2023 〕 14 号),经各设区市推荐、现场考察、专家评定等程序, 10 月 24 日,省森林康养评定委员会研究确定了 2023 年福建省级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入选名单。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月 25 日至 10 月 31 日。如有异议,请向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书面反映。
联系人:周敏 联系电话: 0591-87879472
附件: 2023 年福建省级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入选名单
福建省森林康养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24 日
附件
2023年福建省级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
和森林康养基地入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