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3〕29号)要求,现将拟推荐的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处(福州市推荐评选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3327116
传真:0591-83327540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座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处收(邮编350007)
福州市推荐评选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二、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