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公布第二批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这次共有15篇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上榜,内容涉及乡村民风、生态文明、移风易俗、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乡规民约是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共同制定或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长期以来,一些蕴含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与朴素道德准则的乡规民约在规范基层社会生活、净化社会风气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被称为“东亚文化之都”的礼仪之邦泉州,自古以来就记载并传承许多优秀乡规民约,部分记载于当地史志、碑石等处,这些碑石上的“乡土规矩”与民间口口相传的不成文规矩共同规范和引导着当地人们的言行。
位于涂门街上的府文庙,是泉州古代最高学府。
府文庙前的示禁碑刻
位于涂门街上的府文庙,是泉州古代最高学府,也是我国东南地区规模最大、规格最高、规制最完备的文庙建筑群。历代泉州地方官员和乡宦名贤都尤其注重泉州文庙和学宫的保护,在如今文庙大成门右前方,立有清代的《本府正堂金示禁》《泉州府儒学会同晋江县正堂赵严禁》两块示禁碑,分别为泉州知府和泉州府儒学会设立的乡规民约。
《本府正堂金示禁》碑
示禁碑是中国古代官府用来宣传教化、加强社会管理的一种方式,其将禁止性的规定或者告诫刻在石碑上,然后立碑公示。《本府正堂金示禁》记载称:“本府正堂金示禁:文庙栅栏外不许侵占、搭盖,排卖货物,污秽作践。如违,立拿重处。”而《泉州府儒学会同晋江县正堂赵严禁》的内容则为:“泉州府儒学会同晋江县正堂赵严禁:文庙泮宫栅栏内外不许排列货物及作践污秽。如违,拿究不贷。”
从碑文内容我们可以看出,都是讲述当时泉州府文庙栅栏外出现侵占土地搭盖房屋,摆摊设点贩卖货物,乱扔肮脏、不干净物体的现象,为维护府文庙周边环境,府县两级官员及本地儒学会出面告示。
碑文结尾的日期皆为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四月,落款分别为“绅士同勒石”和“绅士仝立石”,立碑的“绅士”也就是古代乡绅,除了经济地位外,其在当地一般拥有较高的威望,能够服众。除了内容和落款相似,这两块石碑在高、宽、厚上都实现了厘米级的一致,显示出当时石碑雕刻匠人的精湛技艺。
奉圣宫内的“六谕”之训
在泉州鲤城区奉圣巷有一座宫庙,因供奉圣旨金牌而得名“奉圣宫”,是古城仅存的几个约所遗址之一。
在泉州鲤城区奉圣巷有一座宫庙,因供奉圣旨金牌而得名“奉圣宫”。奉圣宫是明清两朝代崇奉圣谕的宫庙,始建于明代嘉靖年间,传为建于南宋的五显庙改建成,主祀畲族人田都元帅雷海青。奉圣宫所在地曾是畲族、汉族民众聚居地,在古代,每有大事,汉畲民众相约于奉圣宫商议,制定乡规民约,为议事之所,奉圣宫是古城仅存的几个约所遗址之一。
宫内两侧墙壁上,各有一块高大的石碑,高2米多,碑上楷书字刻用红漆沿着边缘描出文字,字迹断断续续,碑面裂痕斑驳。泉州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曾鉴定,两碑一块是《奉圣约所碑》,一块是《重建奉圣庙碑记》。
《奉圣约所碑》由明万历状元庄际昌立于明朝崇祯年间,碑文共有楷书15行,内容是“六谕”,教导当时奉圣乡乡民,要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六谕”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颁布的一系列教化民众的六条基本准则,通过乡约等方式将其融入日常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与提升民众的道德修养。
历史上奉圣宫曾遭遇两次大火灾,两块石碑立于第一次火灾重建时,又在最近一次大火中被烧坏。第一次火灾记载于《重建奉圣庙碑记》:奉圣宫崇祯八年(1635年)十二月毁于火灾,吏部郎中林孕昌将其移至巷口重建,翌年四月复建竣工。1972年12月8日晚奉圣宫发生第二次火灾,宫庙中仅存石狮、石虎、符牌、碑记等文物,经历火灾和常年风化的碑记部分字迹脱落,但碑体大部分保留了下来。
劝导保护文物的蔡襄祠《告示》碑
“刺桐花开了多少个春天,东西塔对望究竟多少年,多少人走过了洛阳桥,多少船驶出了泉州湾,现在轮到我走上桥来,从桥头的古榕步向北岸,从蔡公祠步向蔡公石像,一脚踏上了北宋年间……”祖籍泉州的著名台湾作家余光中曾为洛阳桥写下同名诗作,诗中提及的北宋著名政治家、书法家蔡襄在泉州参与并主持过洛阳桥的建造。
南宋庆元年间(1195—1200年),当地人民为缅怀、纪念蔡襄建桥功绩造福一方而自发捐资兴建蔡襄祠。蔡襄祠内石碑众多,既有举世闻名的《万安渡石桥记》石碑2方,由蔡襄撰文并亲笔题写,也有内容独特劝导保护文物的《告示》碑。
《奉圣约所碑》,内容是“六谕”,教导当时奉圣乡乡民,要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告示》碑碑文启首处曰:“晋江县知事张,为出示严禁事。”表明颁布者的身份为民国时期晋江县的张县长,也是一块示禁碑。碑文中段介绍了立碑的背景:“兹乃于祠前设立灰窑,以致烟臭熏腾,布满堂宇,不敬孰甚!本县来守斯土,凡乡贤名宦各祠,及诸名胜遗迹,责应保存。”意思是当时有人在祠堂前面设立灰窑,以致臭味的烟气弥漫,充满整个祠堂,这是对蔡忠惠公非常不尊敬的行为。县长为了保护蔡襄祠堂提出“姑念乡愚无知,从宽令其折毁,毋得违延致干究办。并责成桥南乡长,嗣后有如灰窑等类,不准在蔡公祠附近设立”的处理办法。
据了解,1917年晋江县张县长颁布《告示》以后,没有一个村民敢在蔡襄祠附近建灰窑或做出其他有损蔡襄祠的违法行为。2002年桥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的《万安街道桥南居委会文物保护公约》实行后,保护洛阳桥、蔡襄祠成为每一个村民的自觉行动。
乡贤互助的《青阳乡约记》
五店市传统文化旅游区有多座名人旧宅和家庙
漫步在晋江市梅岭街道五店市传统文化旅游区,能看到多座名人旧宅和家庙。“青阳蔡,五店市”,五店市成为青阳一个带有古老韵味的别称。据《晋江县志》记载:“青阳山之南,南坡为阳,故名青阳,气清而温阳。”点出青阳地名的由来。
位于五店市东面有一座石鼓庙,石鼓庙左前方有一座乡贤祠,祠内天井中立着石碑《青阳乡约记》。明嘉靖年间,庄用宾等泉州缙绅在继承蔡清开创的学术传统之外,从京师带回新观念,尝试用自己的方式改造社会,青阳乡约应运而生。
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庄用宾的启蒙老师、时任四川布政司的洪富应乡民所请,撰写《青阳乡约记》碑文立于乡约所中,以为表彰。后来庄用宾离世,青阳乡约的历史也暂告一段落,但乡贤祠却被保留了下来,万历十六年(1588年),由包括张瑞图在内的80多名社会名流联名重镌。碑身为花岗岩,高2.2米,宽0.91米,但并未只言片语提及重立原由。
从《青阳乡约记》记载的内容来看,主要阐述德行相劝、省察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方面内容,体现了古代乡贤的仁爱之心、急公之义、端正之仪、惠政之功和泽乡之绩。从乡约管理的事务范围看,也可处理诸如户婚、田土、斗殴等,至于诈伪、人命等重大刑事案件,则需告官处理。
《青阳乡约记》在当时的晋江引起巨大反响,甚至到了清道光年间,庄用宾的事迹还为乡人所怀念。青阳乡约的形成与延续有其偶然性,但乡贤祠长达数百年的存在表明青阳乡约已成为当地重要的文化资源和传统。
位于涂门街上的府文庙,是泉州古代最高学府。如今文庙大成门前,立有清代的《本府正堂金示禁》《泉州府儒学会同晋江县正堂赵严禁》两块示禁碑,分别为泉州知府和泉州府儒学会设立的乡规民约。(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 邱丰/文 王柏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