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我与一位志同道合的养路工结了婚,我当时在新桥岭下道班,丈夫在下渠宁路道班,夫妻长期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
大家都知道,岭下道班地外离县城的三十多公里的山沟沟,四面环山,生活环境和条件都十分艰苦。婚后第二年我就怀孕了,十月怀胎的艰辛可想而知,可我一天也没影响工作,挺着沉重的身子,与工友们一起劳动,也许是过于劳累吧,怀孕才7个多月孩子就早早的来到这个世上,看着这不足月又小又瘦的孩子,我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我女儿出生后,由于当时交通通讯都很不方便,一时无法跟丈夫联系上,我只好一个人哺育着女儿。月子里,没公婆的照料,直到半个月后丈夫才起来看望。女儿出生后,我只休息了一个多月,由于公路养护任务重,人手少,我把女儿托给母亲照看,自己拖着虚弱的身子就上班了。此后的多年里,由于忙于工作,我对女儿的关爱很少很少,直到现在,女儿还经常
埋怨我:"妈妈爱路胜过爱女儿,从来没有到学校接送过我,也从来没有关心过我的学习。"是呀,作为一个女人,我没有尽到妻子的义务;作为母亲,我没有尽到抚育子女的责任,内心十分愧疚。值得庆幸的是,女儿一向读书都很刻苦努力,现在已经大学毕业了,我这个不称职的母亲在为她感到骄傲的同时总算可以放心了。
我是一个普通的养路工人,也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我只是在养路岗位上尽了一名养路工应尽的职责,尽了一名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当好养路工是我一生无悔的选择,但是党和政府却给我极高的荣誉,从1993-2010年,连续18年被省、市、县公路“交通部”门评为"优秀养路工"、"先进生产者",并获得三明市"第三届'十佳'职业道德先进个人"、市"第三届十佳青年"称号;1998年被授予省交通系统"女能手"、"全国交通女能手"称号;1999年被“交通部”授予"全国百佳优秀养路工"称号;2000年被评为省"劳动模范";2001年5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十大杰出女性"、省"三八"红旗手、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05年5月,荣获"全国劳动模范 "称号;2007年荣获省交通厅"十佳文明标兵"称号;2009年荣获三明市首届道德模范,三明市十佳道德标兵,市新长征突击手;2010年荣获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感动三明十大女性提名奖,市三八红旗手,泰宁县首届十佳优秀女性等。十多年来,我是省、市、县党代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总工会委员。我衷心感谢党和政府,衷心感谢关心支持我的各级领导和同事,也感谢与我风雨同舟的丈夫、女儿,没有他们的支持和鼓励,也没有我今天的成绩。我将继续加倍努力,勤奋工作,让自己养护的公路更加安全畅通,为泰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光和热。
谢谢大家!(三明文明办)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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