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首届福建省道德模范、首届福州市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和“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活动,推出了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为了进一步深入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质,充分展示他们的精神风貌,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取得实效,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按照省委文明办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巡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相结合。坚持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展示道德模范精神风貌,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营造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推进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撑。
二、总体安排
从2009年11月—2010年3月,各县(市)区、部门、系统(行业)通过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组织道德模范和先进人物进社区、进村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与广大群众面对面交流,让道德模范走近群众,让群众靠近道德模范,使干部群众在感受、交流、了解、学习道德模范中,增强道德自律意识,提高自身道德素养,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
市委文明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道德模范巡讲活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福州警备区政治部负责各组织一场本系统的巡讲活动。各县(市)区委文明办负责在所在县(市)区各组织不低于2场的巡讲活动。具体形式不拘,可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广泛组织开展。
福州广电集团负责制作道德模范风采公益短片,分批推出,力求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市属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福州新闻网开设专题网页,及时宣传报道道德模范事迹和巡讲动态,开辟互动专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责任编辑:金婷 |
- 2009-02-27漳州市道德模范巡讲网上行活动正式启动
- 2008-07-25福州市师德模范巡讲会
- 2008-07-25福州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模范巡讲报告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