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关于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巡讲活动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0-05-26 17:17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三、巡讲成员
各部门、各系统(行业)、各县(市)区组织巡讲,巡讲活动组成人员可从首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奖福州市获得者、福州市首届道德模范、福州市2009年以来荣登中国好人榜以及福建好人榜的先进人物(详见后附名单),以及各县(市)区、各部门评选的道德模范中产生。
四、巡讲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巡讲活动作为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落实,加强组织协调,精心筹备安排。重点组织本地道德建设先进人物开展巡讲活动,也可以邀请其它县(市)区的先进人物到本地巡讲。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具体巡讲方案(或安排)请于2009年12月中旬前上报。要通过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把巡讲活动开展得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受欢迎、受好评。
2. 强化宣传造势。发挥新闻媒体和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充分及时地报道巡讲活动情况、社会反响和道德模范、先进人物事迹等,将之作为宣传展示道德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风范,大力宣扬好人有好报的价值理念的有利契机,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大力营造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社会氛围。
3. 展示巡讲成果。省文明风网站将开设“道德模范巡讲活动”专题,并与中国文明网链接。专题设有巡讲动态、模范寄语、图片新闻、访谈、对话和视频等栏目,对各地各部门的巡讲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全面展示道德模范人物风采。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全程跟踪拍摄巡讲活动情况,及时向省文明风网站报送,邮箱地址:wmf@fjsen.com,联系人:赵舒文、陈玮,电话:0591—87079321。
4、各县(市)区、各部门巡讲活动的文字和图片资料请同时发送市委文明办邮箱fzwcnc@163.com。联系人:叶忠芳、黄红,电话:83304213。巡讲活动的总结材料,请在2010年3月上旬报市委文明办。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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