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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投票启事、规则
http://wmf.fjsen.com 2011-05-31 17:16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为5月31日00:00—7月20日24:00(报纸投票以寄达当日邮戳为准)。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候选人,共317名。每位候选人均有一个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代码,其中,首位数1、2、3、4、5分别代表五类道德模范的类别,后两位数字代表候选人序号(按姓氏笔画排序)。投票时填写候选人代码即可。

3.本届评选设报纸和网络两种投票方式,每位投票人只能任选其中的一种方式投票,每人限投一张选票;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每类不得超过10人,五类总计不得超过5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

4.报纸、网络选票均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号码,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5.报纸选票注意事项:

①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缩放、扩放、拼接的选票无效。

②填写选票时,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序号后的“○”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

③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须附有委托人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否则选票无效。

④投票应将评选活动信封标识(可复印)粘贴在信封正面邮编下方。邮寄选票地址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选票”专用信箱,邮编:100072。信封下方必须写明邮寄地所在省份。邮资自付。

⑤投票数量大的,也可统一组织运到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21号院装甲兵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10—66717468。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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