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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的主要措施
http://wmf.fjsen.com  2012-08-07 17:59:32  来源:沙县
    

两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文明县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创建理念,在认真总结2006—2008年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争创第二届全国文明县城、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为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具体做到了坚持“五个到位”:

1、组织领导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从创建工作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由县委书记担任总指挥,县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县委分管副书记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创建工作,并从人大、政协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到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了一个高效运转、协调有力的创建工作班子。县委、县政府切实把创建文明县城作为工作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先后召开5次全县范围的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进行组织发动、部署安排,要求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全民参与,进一步坚定了全县人民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的信心和决心。各级各部门均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把创建文明县城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上下联动机制,推进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目标管理到位。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认真制定“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以及创建2009-2011年度全国文明县城规划,下发年度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做到既有长远规划、中期计划,又有年度安排。县委把各单位创建成效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评选文明单位、评模选优的基本内容,年终与经济建设工作一同表彰;组织部门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干部的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工作能力与政绩的基本依据,有力地促进了创建责任目标的落实。以创城工作为主要抓手,深入调研总结,多方听取意见,在借鉴首次全国文明县城创建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创建2009—2011年度全国文明县城实施方案》,提出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整体推进,促进各项目标落实到位。

3、工作机制到位。坚持以机制建设为着眼点和关键点,以强化工作合力为支撑点和保障点,不断健全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合力。健全领导机制。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四套班子合力抓、有关部门具体抓”,上下联动、全县“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采取工作报告、进展通报、工作督查等有效措施,加强信息沟通,掌握创建动态,确保创建工作情况上下贯通、相互协调;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对部门创建工作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考评、定奖惩,确保“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其他部门齐抓共管、各行各业积极参与”;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等活动,通过投诉电话、网上意见箱、领导接待日、群众信箱、行风热线、调查问卷等方式,征集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让群众查找问题,让群众评价成效。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对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追究责任;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城市管理、规范市民行为、破除陈规陋习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落实执法部门责任,提高执法人员的文明素质,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4、投入保障到位。积极发挥财政主渠道作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两年来,县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提高,2009年投入8683.32万元,2010年投入1.67亿元,主要用于思想道德建设、群众公益性文体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方面。其中财政安排文明办使用的创建活动经费2009年31万元、2010年39.16万元,创建活动经费投入每年平均35.08万元,平均每年每人1.4元。同时,积极发挥社会各界力量,拓宽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形成精神文明建设多元投入机制。

5、宣传发动到位。在创建“全国文明县城”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引导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坚持广泛深入地抓宣传,组建创建宣传工作组,积极采用多种宣传媒体、载体、工具和手段,多层面、多视角、多方位开展宣传造势,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最大限度地动员各部门及全体市民参与配合,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真正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开展了一系列宣传造势工作,编发1万多份《市民文明手册》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主要交通路口、街道、广场、社区等地段的显目位置设立文明创建公益广告牌,充分利用县有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沙县快讯》、“沙县政府网”、“沙县文明网”、“沙县资讯网”等新闻媒介进行创建文明县城宣传,编发文明宣传手机短信40多类50多万条,增强全民参与创建的意识;编印《创建工作简报》,组织拍摄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专题纪实片,并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团县委、县妇联、社区等单位组织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社区老同志等开展踩街宣传、劝导等活动,县电视台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加大曝光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各社区、单位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标语及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县城的意义,进一步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在全县上下营造人人参与、共创共享的浓厚氛围,掀起了新一轮创建热潮。


责任编辑:李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