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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深处响法槌
——古田法院“林业车载巡回法庭”的创新之路
http://wmf.fjsen.com 2012-09-29 11:27 来源:闽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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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天幕地开庭 和风细语调解
据了解,“林业车载巡回法庭” 实行巡回办案制,定时、定点进村设庭审案,就地受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对涉林案件,优先解决、重在调解,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判决“三优先”,并在着重保护林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庭前、庭中和庭后结合调解。同时,开辟立案“绿色通道”,根据当事人的不同需要,推出限时立案、上门服务立案、假日立案、电话立案服务。在立案中还实行首次接待负责制、诉讼风险提示制等系列配套便民服务举措,并向当事人发放《便民承诺卡》,告知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及对证据的诉前保全方法和起诉的条件,指导当事人诉讼。
“通过便民诉讼,注重对林业失火刑事案件的复绿补植赔偿调解,是车载法庭的一大创新亮点。”古田县法院林业庭负责人林章平告诉记者,将巡回办案制与县涉林纠纷“大调解”机制、法官调解与当事人之间自行和解、被告人自觉履行与量刑“三结合”,通过复绿补植赔偿调解,不仅化解了纠纷,更修复了生态资源,极大缓解了林业刑事案件民事赔偿难以兑现的矛盾。
为了充分体现“服务发展,司法为民”宗旨,古田县法院还专门制定《林业车载巡回法庭工作细则》,实现规范运作。在硬件建设上,配备巡回办案的一体机、手提电脑,保证巡回法庭办案用车。在人员配备上,审判员2名、助理审判员1名、书记员1名,配齐巡回法庭成员,并设立林业审判庭党支部,加强巡回法庭的队伍党性建设。同时,聘请当地的人民调解员、司法工作人员、林业站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让他们积极参与调解、帮助送达裁判文书、提供执行线索等,促进了法庭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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