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文明办,五城区文明办:
为响应市政府10月8日在福州日报刊发的“关于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期间‘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的倡议”,确保青运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保障比赛活动的顺利进行,为青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展现全国文明城市的形象。各级文明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文明交通工作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是我市首次承办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全国性体育盛会,是对我市社会综合实力、市民文明素质、城乡文明程度的一次大检阅。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响应市政府的倡仪,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干部职工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交通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率行垂范,以身作则,积极践行文明交通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车辆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争做文明市民。
2、采取措施推动绿色出行。各级文明单位要预先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青运会期间,单位车辆出行减少50%以上,干部职工按照“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原则,上下班和出行2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自觉礼让斑马线,主动礼让参加青运会的专用车辆以及医疗、电力、通信、消防等青运会应急保障车辆。坚决摒弃各类交通陋习,自觉养成文明交通习惯,争当文明福州人。
3、列入各类先进考核内容。“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文明交通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将作为新一届文明单位考评的内容,在今年年度检查中加以落实。市委文明办将组织市督查组进行暗访检查,对发现没有认真落实市政府倡仪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将给予扣分、停止资格等惩戒。
请市直机关工委文明办督促市直文明单位认真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市委文明办。城区管文明单位,由城区文明办负责督促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委文明办。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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